唐頌輕輕吐氣,走進房子,反手關上門。

腳下有什麼東西擋住他。

垂眸一看,是一把水果刀。

他皺緊眉頭,彎腰撿起來。

咔噠。

臥室門開了。

唐頌抬眸看去。

女孩換了長袖長褲,衣服上還有個白乎乎嫩生生的草莓糯米餈。

【幼崽這麼穿不熱嗎?這可是盛夏啊。】

祝好眨眨眼,雙手貼在兩側,攥著衣角,輕輕搖頭。

圓溜溜的眸子緊緊盯著男人頭頂的兩隻耳朵,好想捏一捏。

【幼崽搖頭幹什麼?我剛剛有說話嗎?沒有吧?】

祝好動作一滯,僵在原地,不敢再動。

她兩年前就發現,只要靠近這個男人三米範圍,就能聽到他的心聲。

和他冷硬凌厲的外表大相徑庭。

他的心裡像一隻不安分的,四處亂竄精力旺盛的哈士奇。

她透過他內心豐富的想法,似乎還確認了一件事。

那就是,這個男人不是人!

物理意義上的不是人!!

是隻狼!

大黑狼!!

他的耳朵和尾巴都是真的!!

她三歲時被人販子拐走,被打成聾子,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治療,漸漸的,話也說不出來了。

變得又聾又啞,年紀又小,無法表達家在哪裡。

男人的心聲,是她這麼多年第一次聽到的,清晰的外界的聲音。

他也是這個世界上,除了她養父母一家,唯一不嫌棄她聾啞的狼。

三歲那年,只有養父母不嫌棄聾啞的她,將她領了回去,視為己出地養大。

即使後來養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還是個男孩,也沒有放棄她,還供她讀書。

高中畢業那年,她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第一次走出大山,去擁抱她閃閃發光的未來。

不料被親生父母認出,將她領回家了。

養父母和弟弟知道後,也很開心,還囑咐她要和家人好好相處。

可事實不總是那麼盡人意。

親生父母家裡,有個哥哥,和一個妹妹。

哥哥是親生的,但總是面色嚴肅,可能是倆人年齡差太大,哥哥大她十歲,沒有共同語言。

妹妹是親生父母領養的,只比她小兩個月,和怯懦膽小的她相比,妹妹陽光開朗,討人喜歡。

她第一次踏足那個家時,是真的歡喜。

可當父親說,要將她嫁給一個素未謀面的男人,甚至別再上學時,她開始害怕。

她努力拒絕,透過手語、唇語、寫字,一遍遍言明自己不願意。

可他們每個人,輪番勸說她嫁人。

他們說,她是個聾啞人,上學沒有意義,找個好人家嫁了,一輩子有人照顧才是正經事。

他們也不准她走出那個別墅,怕她一個人出事。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週,她的精神極度壓抑。

就是這個時候,那個男人來了,帶著他雜亂的心聲將她救出那個家。

兩年前,他一句“我來養她”。

他竟然真的出了五百萬,用於她和親生父母斷絕關係,帶她離開那個家,來到北城。

給她辦理戶口,買了這套市中心的大平層,帶著她辦理大學入校手續,留下一大筆錢,安排人照顧她的起居。

一切妥當後,他就像幻影般消失兩年。

她也獨自在這個空空蕩蕩的房子裡住了兩年。

她以為男人已經遺忘了自己,於是她接受事實努力生活。

好好上學攢錢,想著將男人的錢還完後,把養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