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人因與小宮女同屬宮婢,在紛雲議論的同時多少也帶了感傷。

禁衛卻與宮婢不同,他們感傷不會有,議論也只在聽聞的當下議一議,過耳也就翻篇了。

按常理,禁衛們都該是如此表現,但其中突兀地現出一異類。

那異類初初聽聞訊息就像大禍臨頭似地驚恐,同僚們見狀拿他打趣,他如同被人戳穿般臉色一下慘白,反應過來後只支吾解釋說是感嘆命運無常。

禁衛們到底不會心有所感似的直接將小宮女的死與他聯絡,他說,他們也就信了。

但異類之後的表現更加反常,人是愈發魂不守舍,連值守換防都能忘,卻還要有意無意打探掖庭訊息。

如此,任他再是遮掩,也難掩其對命案過分的關心。

禁衛們私下裡也難免要議起他的反常,一些有心的多少要暗中揣測小宮女的死或否與他相干了。

而這些私下的議與暗中的揣測,不知有無人從旁干涉,如生了根似的扎入地下後伺機蓬勃地向周邊發散,散入了郎衛耳中,也散入了掖庭丞耳中。

掖庭經過數日排查,已篩出了幾位可疑的宮人,掖庭丞正逐一拷問呢,突然間就有了意想不到的收穫。

對掖庭而言,兇手若是宮中禁衛,掖庭至少可以免了失責之過,可禁衛不隸屬掖庭,僅憑莫名的傳聞無法輕易將人給抓了。

當掖庭丞心有猶疑時,屬官給他提供了新思路:訊問宮人時,何不問問其中有誰與宮中禁衛牽扯?

掖庭丞善於納諫,當即便換了訊問內容,不再問誰因何暗害小宮女,而是問誰與宮中禁衛有牽扯,合謀殺害了小宮女。

合謀的說辭其實是詐,不想,竟真詐出了一與禁衛有牽扯的宮婢。

本就有嫌疑的宮婢又與另一可能的兇手牽連,若說她與異類禁衛無辜,都不令人信服。

雖那宮婢一再狡辯,雖掖庭丞並無實證,但憑著宮婢與那禁衛苟且的蛛絲馬跡,足以將宮中禁衛牽扯其中。

掖庭丞親尋了桂宮衛士令,又親自將一見他晃如魂飛魄散的異類禁衛抓入掖庭獄好一番拷打。

種種跡象都表明那異類膽小如鼠,被抓就已十足崩潰,一番拷打後更是什麼都招了。

袒露了他與宮婢苟且的私情,承認是他害死了小宮女,可又不住的辯解他是無心。

說什麼是被宮婢引誘苟合,原不是他有心苟且;又說什麼是小宮女驚恐地尖叫令他在慌亂中失手傷了人,他本沒有害人之心。

異類就是一鼠輩,即使招供,也總想將罪過累及他人,好似此等卑劣行徑可減輕自身罪責。

那宮婢被喚來與異類對峙,聽他說完,止不住地嗤笑,大罵他是怯夫是孬種,又罵自己有眼無珠看錯人,罵著罵著又止不住地淚流。

又罵又哭中宮婢終是認了罪,許是知曉死路一條,情緒激憤下,當著異類的面,猛地迎頭撞上石牆,砰得一聲,流血身亡。

目睹宮婢身死,掖庭丞心內譏笑,也不知有幾分是為嚇鼠輩的膽,又有幾分是不想被處以極刑,倒是可憐了小宮女,無端碰上兩個災星,無故丟了命。

小宮女被害一事,兇手皆已認罪,掖庭丞就算是完成了任務。

至於其中的存疑處,如小宮女當日為何去了偏僻處,又為何巧合地撞上那二人苟合,掖庭究不到緣由,也就沒有費心追究。

不過,掖庭沒有追根究極的好習慣,郎衛卻是有,雖然究的並不是小宮女因何而死。

郎衛與宮衛因同在禁中且職責有相似,平日多有往來,加之光祿勳宗壽與衛尉第六節(複姓第六)是表兄弟,郎衛中與宮衛稱兄道弟的也多。

是兄弟,自然有機會知道兄弟的私隱,尤其是一些“風流”的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