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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保釋。心有餘悸的警龘察當局認為,他只要擁有鍵盤就會對社會構成威脅。米特尼克因此被判處一年徒刑。
一年後,米特尼克刑滿出獄,他試圖他試圖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然而,聯邦政龘府認為他是對社會的一個威脅,於是他受到嚴密監視。每一個對他的計算機技術感興趣的僱主,最後都因他的監護官的警告而拒絕了他的申請。尼克的日子過得很艱難,不得不從事一些體力活來養活自己。
然而,尼克的存在對某些人來說,始終是一個威脅,是社會上一個不安定的因素,有人不希望看到他出現在社會上,不希望看到他接觸計算機。
於是,一個極其黑暗的秘密計劃開始了,陽四收買了一個技術不錯並小有名氣的駭客,主動接觸尼克,誘使他再次入侵網路,希望能夠以同樣的罪名將其抓捕,送進監獄。這個計劃進展得很順利,尼克很快上鉤,開始按照他們的引誘計劃入侵電話系統,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他們最終還是小看了米特尼克的技術。
尼克提前得知了他們的這個計劃,他將這件事公諸於眾之後,整個人完全消失了,猶如人間蒸發。
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震動,各大報社和媒體對此紛紛報道,各方面的意見不統一。
有的認為像尼克這樣的社會潛在威脅,的確應該扔進監獄,不要再出來危害社會。
有些媒體則認為,如果這件事屬實,那麼FBI在這件事上違反了聯邦法律,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可惜尼克已經消失,找不到證據。
而更多的媒體則是嘲笑美國陽四實在太過無能,耗費這麼多人力物力,竟然連一個小小的駭客都奈何不了,他們對FBI是否能夠保障美國安全持懷疑態度。
這件事發生之後,FBI就正式向全美髮布了通緝令,全面通緝米特尼克,一副不把他抓捕歸案誓不罷休的架勢。
有人說這是因為米特讓FBI丟了臉面,所以惱羞成怒之下一定要將其捉拿歸案。
也有人猜測,可能是FBI“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尼克肯定發現了什麼秘密,所以才會引起FBI這麼大的反應。
在駭客界,大家對尼克的所作所為也褒貶不一。
傳統駭客認為米特尼克根本就不是一個真正的駭客,因為他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一味地入侵入侵再入侵,雖然技術高超,但是對駭客地下社會沒有任何貢獻。當然,他實際上也很少作惡,政龘府公佈的一些情況,有些人並不認為是真實的,並且之前他所判的罪行,在以前,根本就不算是違反法律,後來數字版權法出臺之後,才有了這種說法。…;而新晉駭客們卻將米特尼克當成自己的偶像,認為他是反對權威的鬥士,一直戰鬥在最前線,和F鯽那些浪費納稅人金錢和阻止計算機技術發展的蠢貨們努力戰鬥著。
亞瑟和馬修他們就對米特尼克非常崇拜,他們認為米特尼克那樣的成就,是他們這一輩子都無法達到的高度,一想到尼克每天都在和FBI的那些特工們進行周旋,鬥智鬥勇,簡直太驚險太刺激太酷了!
陽四發出通緝令還是一年前的事情,一年時間過去,大家都快將這件事給忘記了,卻沒想到突然之間,“鷹眼”卻因為被誤認為是米特尼克而被抓捕了。
這個時候,他們才意識到,原來FBI一直都沒有放棄過對米特尼克的追捕。
米特尼克到底隱藏在哪裡?
一年時間過去了,他是如何躲過FBI們的追蹤的?
他是否依然還在網路上活躍著?
這一切都是謎團,除了米特尼克自己,估計就只有上帝知道。
“鷹眼”雖然並沒有將FBI對他的警告當回事,不過末了還是請求亞瑟他們對這件事不要亂傳,畢竟如果傳出去了,還是可能會對他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