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一個正常男人,因為珍惜,他已經忍耐很久了。

這天,他不想再忍了。

而她也願意。

痛,真的很痛!但她仍舊心甘情願的承受。他原以為,她已經不是了,可是沒想到,她還如此純潔!而他有幸,成了她第一個男人。

他一遍又一遍的親吻她的臉頰,嘴唇。控制自己,不要太多,他怕她不堪承受。在他(她)們在一起的時光裡,他將這個允她適應的程序拉得很長很長,直到她能感到幸福,感到快樂。

雪蓮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外貿公司做文員,總算可以進辦公室了,對她而言人生總算上了一個臺階。

工作很忙,因為要學的東西很多。明洋因她不及時回覆訊息生過好幾次氣。還因為有一次沒提前通知她,想給她個驚喜,到她上班的樓下接她,結果因為老闆臨時讓她加班,他等了好久發了脾氣。

她覺得很委屈,他卻說:“你加班可以跟我說一聲啊,為什麼不發個簡訊打個電話告訴我呢?”

“那我也不知道你今天下班早啊,你不是去兼職做家教的麼。”

“我不幹了。”

“為什麼不幹了?”

“那小孩太笨。”

“那是你方法不對。”

“你在指責我嗎?我在你樓下等了四個小時,換來的卻是你對我這麼不滿。”

“我讓你來了?”

他生氣了,轉身就走。

那天他(她)們都生了很大的氣,接下來就是冷戰。

雪上加霜的是,他剛給她買了一部手機,花了四千多,就被她弄丟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那天她下班,走在最熱鬧的一段街上,以前的人不知道怎麼想的,流行在手機上掛個吊墜,結果,她把手機放在褲子口袋裡,吊墜露在外面,被賊盯上了,賊與她擦身而過的瞬間把手機順走了,她當場就反應了過來,撒腿就追,那賊也跑了起來,她一路追進了條巷子,想那賊必然是很熟悉附近的地形的,她的跑步速度讓她竟然抓住了那賊,她讓他把手機還給她,賊是個男的,一把就把她推倒了,矢口否認說:“誰偷你手機了?”

她還想再搶,那人轉身又跑。天將黑了,她沒敢再去追。回到家後也沒敢說,本來想著再買部一樣的,還沒等買呢,就被明洋發現了。

他沒有安慰她,反而指責她這麼貴的手機都能丟,是多不珍惜他工作的不易。她自然也心裡難過,可人總是習慣給自己找理由的,何況她的理由也是事實,她就哭著把她那天遇賊的經過如實說了,誰想到他聽後不但沒有安慰她,還發了脾氣,說她不小心,顯擺什麼?他把自己的手機丟給她,說:“這個你用,我去買新的,你就不要買了,買了也是丟。”

她那天哭得很傷心,躺在床上飯也不吃。他卻離開他(她)們的小家去姐姐家了。

第二天雪蓮沒去上班,直接請了假。事情其實真沒多大,但年輕時候的女人對世界的認知就是如此,她很沮喪,覺得沒有愛情了,沒有愛情就什麼努力與辛苦都沒有意義了。

明洋回來的時候,她還躺在床上,一整天沒吃東西,她想不開,她們公司的女同事,有的已經嫁人了,有的沒嫁人也有男朋友,她們的老公或是男朋友,都有房子車子,她們經常在聊的就是怎麼花錢,而她能不花的就不花,雖然攢下的錢沒有給明洋,但她心裡想的是有一天他(她)們也能攢夠錢付個首付,她不過是丟了個手機,又不是她故意的,就要這樣被對待嗎?

他看見她沒去上班,窗簾也沒拉開,看樣子就是沒起過床,倒也沒說什麼,默默進廚房去做了飯,做好飯沒話找話的跟她說:“沒去上班?”

“不去上班怎麼了?”,她突然坐了起來,“我知道,我沒有條件,我必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