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失吉&iddot;忽禿忽為&ldo;札魯忽赤&rdo;(斷事官),失吉&iddot;忽禿忽根據成吉思汗&ldo;凡斷了的事,寫在青冊上&rdo;的指示,編成&ldo;札撒黑&rdo;(習慣法),以此標準來斷決各種案件。

成吉思汗當時頒布的札撒對蒙古帝國是非常重要的改革檔案,作為正式法令對領導權、社會習俗和律令都重新規定,規範了各階層人的行為準則。

政治制度中,最高權力集中於汗,全蒙古只能有一個在位的君王一個汗的稱號,若汗死,只能由成吉思汗的後裔繼位,但必須經貴族議會的推舉。正是由於這個制度,蒙古帝國被現在的一些研究者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民主選舉體制。

札撒還編制了軍政同一的千戶軍,家有男子15歲以上70歲以下,盡簽為兵,十夫長、百夫長和千戶長就是這些士兵的軍政長官。千戶、萬戶的名號代替了原來的氏族、部落的名號,變成了有編制的軍隊,而不是隨時可以分裂,隨時可以投奔他部的鬆散的部落聯盟。開國有功者為千戶,分封所得的牧地範圍,世襲管理。千戶既是行政的,也是軍事的組織,他們要生死在一起,在戰鬥中若不是整個軍團退卻,部分退卻者一律處死,若有人被俘,同伴沒有去救也要處死。人們只能留在指定的百戶、千戶或十戶內,不得轉移到另一單位去,也不準到別的地方尋求庇護。違反此令,遷移者要當著軍士被處死,收容者也要受嚴懲。因此,誰都不得庇護誰;如果長官是位宗王,那他絕不會讓一個最普通的人在他的隊伍中避難,以免破壞這條札撒。所以沒有人能夠隨意改換他的長官或首領,別的長官也不能引誘他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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