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嗎?”他又從下面抽屜拿出第二罐,笑問她。

“不要。含糖飲料不健康,我喝白開水。”

“要不要?”他拿出一塊蔥卷麵包。

“不要。”她轉開視線,剋制自己不去吞口水。

“給你選。”他乾脆將麵包店的塑膠袋放到她桌上。

沒人能抵擋得住麵包香氣的誘惑,她四處張望,確認辦公室沒有其他同事留下,很沒志氣地拿了一塊最小的蛋塔。

“你強迫推銷的哦,我是怕你辦公桌上長螞蟻,幫你吃掉。”吃人的還是嘴硬:“你趕快吃一吃,收拾收拾,我等一下就要關門了。”

“我開車載你去百貨公司。”

“不用了,我騎機車,跟人約八點半。”

“你騎機車到市區要一個鐘頭,我開車走快速道路只要三十分鐘。如果你是一個懂得‘時間是金錢’的總經理,可以晚點出門,多利用三十分鐘做事。”

“我住附近,你送我出去,還大老遠送我回來嗎?”

“我會送你回來。”

“這以時間是金錢的王顧問來說,可是損失好幾萬喔。”

“生命安全,無價。”

“噗!”她以為他在賣信用卡了,立刻再找一個理由:“機車停車只要一分鐘,你鬧區找車位要一個鐘頭。”

“外面在下雨。”

“啊?”她跑到窗邊一瞧,還真的下雨了,而且不是小雨,唏哩嘩啦的,難怪青蛙都躲起來不叫了。

下雨穿雨衣就好,但她考慮到買了新套裝,不好隨便塞進置物箱內,放腳踏板又怕淋溼……

欸,她是果斷的總經理耶!有人願意當現成的司機,她還猶豫什麼?

反正遲早得單獨面對他,誰怕誰啊,將事情揭開來反倒落得自在。

第3章(2)

於是乎,四十五分鐘後,她鎖上辦公室,上了他的“賊車”,在她還來不及塞上ipod耳機前,他就率先發難了。

“那時候為什麼裝作不認識我?”該來的,終於來了。

“喂,你變得那麼老,我一下子哪認得出是你?”蕭若屏講得很自然:“每天都有人想追我,什麼長得很像國小同學、朋友妹妹這種爛梗,我煩都煩死了,本能反應就是認錯人。”

“是嗎?”他並不相信。“後來你不見了。”

“你以為我躲你呀,先生?我幫忙完,就走了啊。”

“你說高職三年級進福星,那你在福星的資歷應該有十二年,怎會是十一年?還是其中有一年在來寶麵食打工?”

“差個幾個月也算一年啦。”她含混帶過。“再說,我在來寶麵食的打工資歷也是你評監總經理資格的標準嗎?”

她實在懶得講,也沒必要跟他講自己的事。

他也不再問,雨刷在擋風玻璃上划過來又划過去,才刷掉眼前的朦朧,一下子雨水打落,前面的道路又變得模糊不清了。

手機鈐響,他瞄了來電,原先要按擴音的指頭轉為掛上藍芽耳機。

“二姐夫……是,最近很好……吃過飯了……抱歉,我實在抽不出時間,現在接了一個案子,需要駐廠……哪裡,這是我的事業……二姐夫,還是要跟你說抱歉,我星期假日也得回去忙自己公司的事……家裡還有明鴻、明灌,他們都長大了……抱歉,等一下,蕭總,我馬上回來……是,正在跟客戶加班開會……好,二姐夫再見。”

哇咧,還拿她當擋箭牌!蕭若屏聽他的片斷回話,感覺那位二姐夫似乎想找他見面,他卻一直推辭,果真是豪門恩怨,人人各有心機啊。

但那是他家的事,她不會笨到去問發生什麼事。

“你……呃,嗯……”王明瀚講了那通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