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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還有一些內褲襪子什麼的,還順手學著陶莉的風格,給楊魁買了一幅墨鏡,讓他看上去更像保鏢。
“你知道保鏢們為什麼喜歡戴墨鏡嗎?其實戴墨鏡的最好功能,是觀察目標時不會被對方發現自己的視線所在。當然,偷看美女時也不會被發現,可以肆無忌憚地盯著她看。”楊魁戴上墨鏡,一句話洩露了天機。
為了以防萬一。丁旭帶著楊魁在校門口的一個商店裡挑選了一套仿製的軍用小刀——據楊魁說,他雖然不能用槍了,但在部隊裡學到的飛刀技巧,還是足以震懾幾個打手之流的。
買墨鏡和飛刀,是因為丁旭準備讓楊魁這段時間時常守護在自己身旁,以防止出現意外。
楊魁當然也很願意,畢竟只有跟著丁旭,才有機會見到陶夏,也才有機會再見到陶莉。
當然,更重要的是。現在只有丁旭能幫他在股市裡扳本,幫他賺夠一份老婆本。
為了這個目標。楊魁暫時把自己這兩百斤賣給了丁旭。
搞完大采購,丁旭又帶楊魁去自己的宿舍洗了個澡,換了身乾淨衣服,看看時間已到五點多,這才帶著楊魁去赴宴,準備和唐浩、齊飛一起聚會,讓楊魁和自己的死黨們相互認識一下。
見到楊魁,又聽到丁旭的介紹,唐浩顯然對這麼個能打善戰的大個子很滿意,大笑道:“哈哈哈,以後咱們出去調戲良家婦女就不怕捱揍了!”
丁旭有些無語地翻了個白眼,楊魁則撓著頭,憨厚地點頭笑道:“只要飯管飽,揍人沒問題。”
唐浩頓時笑得更歡暢了,問道:“會開車嗎?”
“會,不過我最擅長開坦克和裝甲車,汽車一般般。”楊魁老老實實地答道。
唐浩大喜,當場拍板道:“明天就去買車,以後你就是我的專職司機了!”
“喂,這可是我的保鏢。”丁旭無語地抗議道。
“你的不就是我的?”唐浩大大咧咧地說道,“而且你開得起楊魁的保鏢工資?”
“他不要工資的。”丁旭答道。
“免費的?”唐浩驚訝了。
丁旭把經過介紹了一下,唐浩這才釋然,但隨即搖頭道:“一個大老爺們,身上怎麼能沒錢?開車也得加油,總得有錢墊付吧?我感覺,一個月至少得給一千塊生活費,就算我們三人共同請的吧,到時從我們的合作炒股賬戶裡的利潤里扣。”
丁旭想了想,覺得確實如此,於是沒有提出異議。
楊魁也小小地歡喜了一把,這可是一筆額外的收入。雖然在這個時代,一個月一千塊根本不頂什麼用,但至少頂得上以前他在那個破企業時上班的錢了,也夠他在懷仁市零花了。
“這事多少要問一下齊飛的意思吧,也算尊重他的股權。”丁旭看了看四周,奇怪地問道,“都這個時候了,齊飛怎麼還沒來?”
“來了,來了!”這時候,齊飛帶著一個眉清目秀的小女孩趕了過來,連聲道歉道,“我剛才接女兒去了,想陪她過個聖誕節!沒想到老師拖堂,所以遲到了,對不住,對不住。”
“哈哈,詩詩,你爸爸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唐浩擰了擰小女孩的小臉蛋,大笑道。
齊飛的女兒叫齊雨詩,今年剛滿十歲,還在上小學五年級。
齊雨詩這個名字很浪漫很文藝,而她也長得像這個名字,眉清目秀,有一雙漂亮的大眼睛,眼睫毛很長,襯得眼波如水如詩,就如同芭比娃娃一樣可愛。
齊飛離婚後,每個星期都會去學校看望女兒一兩次,有時還會接女兒出來吃頓飯,或去公園玩一下。
而在認識唐浩之後,一旦唐浩請齊飛吃飯,特別是吃晚飯,齊飛就會在不影響女兒學業的情況下,把女兒接出來一起吃飯,也算給女兒改善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