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景在奇點集團總部已經等了很久了。

他是方奇之家小區旁邊那個小區建設時候的一個包工頭,但是最近這些年的行情不太好,最終結算的時候,還差他幾百萬的工程款。

這幾百萬他可是要了好幾年,最後人才給他抵了一套住房和一套商鋪。

虧是肯定虧了,但是也比什麼都沒有落下要強。

只是無論是住房和商鋪,都掛了好幾個月了,詢問的人是不少,但沒有人真掏錢買下。砍價的是不少,都砍到一百五十萬了,結果臨門一腳對方還是沒要。

無可奈何下,丁景只能吃回頭草,想要問一問方奇之這個當時想要二百萬分四個月付款的人是不是能買下。

當然,他聯絡的人是蔡基。

給方奇之當外聯部經理,經手了兩個工廠的收購事宜後,倒是對砍價有了些心得。

這些天蔡基把商鋪價格給砍到了一百四十六萬,實在砍不動以後,這才讓丁景到總部和方奇之面談的。

只是也許太累,齊未了竟然忘記今天和丁景的會面,而前臺雖然知道今天有個會面預約,但他只以為方奇之有事臨時外出,並沒有通報方奇之那邊一聲。

結果就是丁景在接待室生生等了一個小時,方奇之才匆匆趕回來。

雖然是賣方,但是丁景急需這一百多萬用來填補虧空,結清供貨商的賬,所以雖然等了一個小時,但面對方奇之的時候也沒有太多的抱怨。

方奇之也不請人上自己辦公室了,直接就在接待室談了起來。

“蔡經理和你談的是多少來的?”

方奇之真的有點記不太清楚了。

齊未了此時履行了她助理的職責,翻開了筆記本提醒了方奇之一句。

“一百四十六萬是吧。”

丁景點頭:“沒錯,一百四十六萬。這個價格不能再低了。我本來是要賣一百九的。之前有人給我出二百我都沒賣。”

方奇之也一點面子不給:“我三個月前是讓蔡基說過我願意出二百萬買下來,前提是分四個月付清。當時你沒有同意。”

方奇之這麼直白,搞得丁景也有點不好說話了。

“通知法務來一趟。準備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公司和這位……算了,出售方空白,讓這位先生自己填吧。價格也空著。出四份。”

齊未了立刻通知了法務部唯一員工,康貝洪。

康貝洪的效率相當高,訊息傳送沒五分鐘,他就帶著合同下來了。

“老闆,這是購房合同。”

“其實我帶著合同呢。”丁景說道。

“抱歉。”康貝洪解釋道,“畢竟涉及到這麼大的交易,我們公司更習慣自己出合同。其實條款都是很基礎的東西,應該和你的合同大差不差。對雙方來說都是很公平的。你可以自己看一下。”

聽康貝洪這麼說,丁景從包裡拿出自己準備好的合同,再去看人家的合同。簡直是兩種合同。

得說康貝洪不愧是西南法學院出身的,基礎是沒得說的,各項事宜考慮得都很周到,合同條款覆蓋了幾乎所有能想到的漏洞。也因此,這購房合同的頁數來到了十頁。

相比之下,丁景的合同就只有區區一張了,十分簡易。

仔細看了十幾分鍾,確認合同條款確實沒有給自己下套的部分後,丁景這才放下心來。

“好,這合同我看是沒有問題,什麼時候給錢?”

“今天就可以。”方奇之給了明確的答覆,“鑰匙呢?”

很快,雙方就完成了這次購房。

送走丁景後,方奇之更開心了。

算一算這個月已經透支千萬,方奇之已經絲毫不擔心接下來的任務能不能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