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輿論倒逼,洪承籌的“陽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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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方法。”餘崢說道。
“說!”
“一是及時止損,停止這個遊戲。”
“不可能!”洪承籌斷然拒絕,真要那樣,常威學長豈不是看不起他?
沒有學長的支援,他根本壓不住老子鴻博達。
而且,這件事辦不好,其餘幾個八仙會的會員也會看不起他。
餘崢道:“第二個方法就是拿到一點證據的東西,然後放大事情,把水徹底攪渾。”
“有什麼建議嗎?”
“剛剛我的郵箱不知道是誰發來一個郵件,說是那雲縣前縣委書記梁國棟曾經強買歌曲,莫小敏對歌曲有可能是這個來源?”
“開啟我看看!”洪承籌連忙走到電腦前,開啟了郵箱郵件。
餘總眼中閃過惱怒——電腦對於這些電子科技人而言,那就是一切,要是不小心沒有檔案,那都是心痛一輩子。
洪承籌發現了郵件中的暗號,卻是他和常威約定的那個。心中一陣暖流激盪,對那個儒雅的學長更是感激。
幫了忙,卻又不讓人知道,全了情意,也維護了尊嚴。
這一點,兩人知道就好。
既然是那邊傳來,那就不會錯了。
“餘總,你立即聯絡上面的人,讓他們在網上發出聲討那雲縣,把歌曲要回來。”洪承籌當機立斷下了命令。
既然洪承籌已經吩咐,餘崢自然就答應,立馬吩咐人去做。
半個小時過去,第一輪聯絡基本上已經得到反饋。
總體來說,51首歌曲,目前聯絡到了47位,只要七位願意在網上聲討,而且還提出條件——無成本拿回歌曲作品,費用洪承籌這邊承擔。
誰都不傻,事情鬧得那麼大,讓他們為了幾千塊或者幾萬塊去和一個縣政府作對,沒有幾個人願意。
而且,當時合同到底算不算強迫,只有他們清楚。
洪承籌說道:“7人太少了,莫小敏專輯哪怕有一兩首歌牽扯到其中,那也能替換。”
這種替換歌曲的事情,莫小敏第四張專輯就有過。
如今一兩年時間過去,莫小敏應該有兩三首過得去的歌曲備用。
餘崢道:“如果想要讓更多的人配合我們行動那代價就很大了。按照郵件內容,51首歌曲,梁國棟花了兩三百萬,我們都要拿回來,那也得是這個數。”
“兩三百萬而已,拿出來就是,我們花錢僱傭的那些水軍和媒體,花費都不止這一點錢了。”洪承籌大方說道。
“如您所願。”餘崢也會不說什麼,立馬吩咐。
他其實覺得並不靠譜。
哪怕鼓動那些人去搶回歌曲,那雲人答不答應,答應哪一首還不是那雲人說的算。
51首人家答應41首,剩下的十首一樣發行賣錢。
洪承籌就知道這人不服氣,他說道:“如果41首都成功要回,那麼也證明了剩下的十首也是強買強賣,專輯銷量會有影響。而且,也可以讓剩下的十個作者讓說歌曲不怎麼樣,曲解歌曲裡面的表達,直接就能毀了這張專輯。”
他掌管多家娛樂公司,在輿論戰上的業務不談多麼高深,睥睨縱橫,可見也是一個熟手,比餘崢這個純科技的理工男好許多。
這一次,也是這個公司沒錢了才答應作成為工具人,撈一筆塊錢救公司,不然誰願意搞這種大事。
這種科技公司的好處,那就是隱秘,別人不好追蹤。
反正,多少也僱傭幾個狗仔熟手作為執行人,這場輿論大戰也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
電視臺。
老張當知道有人要買回梁國棟時期的歌曲,立即問羅中旭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