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父親因著自己與秦翊定親的緣故,對秦家多有幫扶,不僅出錢還出力,結果幫出一箇中山狼。

“你這孩子是怎麼了?”

父親沈昂趕緊扶住女兒,摸摸她腦袋上纏的布,蹙眉問:“那秦家小兒果真威脅你了?”

外人推閨女是一回事,但作為阿昭未婚夫婿的秦翊,非但不幫不心疼,還威脅她不許告訴家人,其行為著實惡劣。

沈昭點頭:“是,他不僅威脅女兒,還逼著女兒清洗掉衣衫上的血跡,不然不放我離開。”

沈昂聞言劍眉倒豎,一拍小几怒道:“豎子可惡!”

噌地站起身,對沈昭道:“我這就去秦家退了親!反正你年紀尚小,過個幾年再議親也無事。”

沈昭點頭,吸吸鼻子,忽然想起一件事:“爹,您給秦翊捐差了嗎?”

沈昂一愣。

他確實託人給秦翊找差事,為此還花了不少錢,不出意外的話,臘月前便會有結果。

可眼下自家都要跟秦家退親了,託人捐差的事肯定不能作數。

沈昭一瞧父親這神情,就知道錢已經花出去,還是一筆不小數目,少說也得一兩千錢。

無論是否辦成,肯定要不回來。

既如此,不如將機會留給二兄或大兄。

想到這一點,沈昭趕緊道:“爹,既然託了人,不如替二兄捐吧,他也識得不少字,抄寫文書不在話下。”

沈昂捋須沉思,心裡倒是認可女兒的建議。

可望見在院子裡與亭卒嘻嘻哈哈玩笑的二兒子時,不由洩氣。

“你二兄年紀尚輕,此事恐怕不能成。”捐差也得看年紀,若推舉個不知輕重的毛頭小子,縣令如何會同意?

沈昭:“那長兄呢?他下個月便回來,不如讓他去。”

長兄都十八歲了,性情也持重,正適合在縣府當差,那秦翊不也是十八歲做的文書麼?

沈昂撓撓頭,為難道:“你長兄在邊關服役還未滿一年,如果過更回家,咱家得花一萬五千錢。”

沈昭震驚:“一萬五千錢?”這麼多?

身為清水亭長的父親年俸才六十石糧,折算成錢,約等於六千多點。

可除去全家吃喝,人情往來,以及自己與阿孃二兄的人口稅,就不剩什麼。

一萬五千錢就等於全家不吃不喝二三年的積蓄。

哪怕長兄娶妻,聘禮布匹等費用加起來也不超過三千錢,這一萬五千錢只是更兵卒,也就是交錢給官府,免去戍邊徭役,也太貴了。

可若要長兄避開前世的禍端,交錢更卒是唯一的法子。

這要怎麼辦呀?

沈昭心急如焚。

這時,沈昂整理下衣袍與佩劍,對妻子道:“你在家做飯,等秦家事了,我叫幾個人回來用餐。”

張山月答應一聲,招呼閨女去灶房。

隨後沈昂帶著兩名亭卒去往秦家,沈衡也鬼鬼祟祟跟去。

沈昭幫忙燒火時,心裡想著事情。

要不自己做些糕點小食去集市售賣,好歹能為家裡掙點錢。

實在不行的話,她還有一面神奇的小銅鏡啊,從裡頭弄些東西出來應該可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