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景鬱問:“這事與你又有什麼關係?你得罪了總府官員?”

若非如此, 為什麼要將賀蘭筠的死推在他的身上。

“我與賀蘭筠的死確實沒關係,但與聞人政的事情有關聯。”

“那你倒是說啊!”伯景鬱聽他說話都覺得累,繞了這麼大一個圈子, 還沒把話說清楚。

林玉郎:“事情得從聞人政強搶民女一案說起,現在眾所周知的故事是那女子受他欺辱後回家自盡,留下一封書信訴說自己的冤屈,她的家人想為她討回公道, 聞人政派人與他家協商,想要出錢消災,而後或許是沒談攏, 回去後就派人殺了女子一家六口,一把火把他們全都燒了個乾淨,雖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是聞人政派人殺了女子一家六口, 但百姓和官員們都這麼認為, 因證據不足, 他的罪名只有姦汙民女這一項。”

依照律法, 姦汙他人者死,官員犯法, 罪加一等。

“我也是後來聽人議論,這才將事情聯絡起來, 我曾受組織的指使在同一個村子殺過一家六口,而傳言的描述和作案的手法, 與我當初殺掉的一家六口對得上。”

伯景鬱有些驚訝,沒想到後面還能牽扯出一家六口的性命。

“你怎知花錢讓你殺人的不是聞人政?”

“因為他窮。”

伯景鬱:“……”這還真是讓人意想不到。

林玉郎道:“我不是沒有懷疑過□□的就是聞人政, 但我們這個組織殺一人二百兩,雖貴,但會不惜一切代價完成任務, 因此口碑很好,六人需要一千二百兩,聞人政獨居在縣衙,無父母無妻妾無子女,他是個窮苦的書生,是個棄嬰,生長於寺廟,因頭腦聰慧被去寺廟禮佛的通判夫人看中,資助他讀書考取功名,上京赴考的錢都是和通判夫人借的,而這通判姓賀蘭,他們的兒子就是與聞人政一同入仕為官的賀蘭筠。聞人政為官不過一年出頭,一個縣級的司戶,從八品的小官員,即便西府富裕,年俸70石,折算現銀也不過四十七兩,這一千二百兩他根本出不起。”

伯景鬱不知這聞人政竟有如此這般的悽苦的身世,想到自己在客棧與他一面之緣,心中有些不舒服。

“有無可能是通判一家借錢給他?”

林玉郎搖頭:“這賀蘭通判與夫人信佛,為人良善,霖開縣無父無母的孤兒都是他們的善堂在養著,賀蘭通判幾年都不曾給自己做上一身新衣服,朝廷給他的俸祿他都拿來貼補孤兒了,通判夫人身上最值錢的物件就是寺廟送給她的玉佛了。”

若是真如林玉郎所說,那這聞人政確實掏不起這個錢。

伯景鬱繼續問:“那這聞人政為官人品如何?”

林玉郎:“據我的調查,他去過的鄉里,百姓對他的評價很高,有不少人上總府去為他喊冤,都被攔了回來。”

伯景鬱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你是個殺手,任務也完成了,為什麼你會牽連進賀蘭筠的死?”

林玉郎想到賀蘭筠,嘆了口氣:“賀蘭筠為聞人政奔走鳴冤,我調查了聞人政的事情後,覺得他確實是個好官,不想他受了冤枉,主動去和賀蘭筠坦白了被聞人政姦汙的女子一家六口是我滅口的,卻不承想因此害死了他,自己也被追殺,他們將賀蘭筠的死扣在我的頭上,給我安了一個殺害朝廷命官的大帽子,不惜動用整個中州的力量抓捕我,海捕文書上寫的是要活捉,實際上他們是要對我滅口,三個月前我逃至此處,原是想去霖開縣找賀蘭通判一家,奈何受傷太重,失足滾落山崖,被月娘救起。”

說到此,林玉郎看向蘇月娘,“若非月娘,我已經命喪黃泉,做那山野間飄蕩的孤魂野鬼,月娘認出了我,但她沒有和官府舉報我拿我換銀兩,後來我知道她救我實際是想以私藏罪犯的罪名讓她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