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遊戲,開始提出這樣的同題:“如果我們的環境中某某條件存在,那麼將會怎樣,會出現什麼結果?”

在西一百五十五大街最盡頭相對平靜的環境中,特勞特雖然做出了時震和重播的推斷,但卻未能意識到,方圓幾英里人們都無法行動,不是死亡或者嚴重受傷,就是患了時震後麻木症。他等待年輕力壯的救護車工作人員、警察、更多的消防隊員和紅十字會和聯邦緊急事故處理部門派出的救災專家前來處理事故,浪費了寶貴的分分秒秒。

看在上帝的分上,請別忘了,他已經八十他媽的四歲了!由於他每天刮臉,所以即使頭上不包嬰兒毯做的頭巾,別人也會錯把他當成撿破爛的老太太,而不是撿破爛的老頭。因此也{奇書qisuu手機電子書}從來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但至少他腳上的涼鞋很結實,是用麻制的。尼爾·阿姆斯特朗一九六九年就是穿著同樣材料制的鞋,由阿波羅十一號宇宙飛船送上月球,成為第一個在月球上行走的人。

這種鞋是越南戰爭的政府剩餘品。越戰是我們被打敗的惟一一場戰爭,特勞特的獨生子里昂也是在這場戰爭中當逃兵的。在那場衝突中,美國士兵巡邏時,在他們的輕便叢林靴外面套的就是這種涼鞋。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敵人在叢林小道上插著頭朝上削尖的竹籤,在大糞中泡過,刺破面板會引起嚴重感染。

在他那個年紀,特勞特已經不太願意與自由意志進行俄羅斯輪盤賭,尤其因為這是很多人性命攸關的時候。最後他意識到,無論如何,他必須採取行動。但該做些什麼呢?

第三十三章

我父親常常錯引莎士比亞的話,但我從沒見他讀過一本書。

不錯,在此我想說的是,用英語寫作的最偉大的作家是蘭斯洛特·安德魯斯(1555—1626)①,而不是那位艾文河畔詩人(1564—1616)②。在那時,空氣裡也散發著詩意。試試這首:

主是我的牧羊人。我再無所求。

主讓我躺在青蔥的草場,帶我到清水池邊。

主讓我靈魂再生,以主的名義領我走上正道。

主護著我,穿過死神陰影籠罩的峽谷,

不再害怕邪惡,主與我同在,

主的臣民給我帶來安撫。

在仇敵面前,主為我設下筵席,

在我頭上塗上聖油,

在我杯中注滿美酒。

仁慈和善德永伴我身,我永遠在主的庭宇中生活。

蘭斯洛特·安德魯斯是參加詹姆斯國王欽定本《聖經》翻譯學者中的主要翻譯者和釋義者。

基爾戈·特勞特是不是寫過詩歌?據我所知,他只寫過一首。那是臨死前一天寫下的。他完全意識到猙獰的持鐮收割者在向他走來,很快就會到達。一個有益的提示:在離宮的大樓和活動汽車房之間有一棵水杉樹。

特勞特是這麼寫的:

當這棵水杉樹

噼啪一聲倒伏,

我啪啦一聲回到你處。

第三十四章

我第一個妻子簡和我姐姐艾麗各自有一位時常要發瘋的母親。簡和艾麗都是杜達霍爾女子學校畢業生,曾經是伍德斯托克高爾夫鄉村俱樂部裡兩名最漂亮、最活潑的姑娘。順便提一下,所有男性作家,不管多麼潦倒,多麼令人討厭,娶的都是漂亮太太。該有人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簡和艾麗都沒趕上時震,謝天謝地。依我的推測,如果她們活著的話,簡可能會在重播中發現人類一些好的方面,而艾麗則不會。簡熱愛生活,性情樂觀.同癌症搏鬥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艾麗的臨終遺言表達的是解脫的寬慰,沒有任何其他意思。我在其他地方已經記錄了她的話:“沒有痛苦了,沒有痛苦了。”我沒聽到她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