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猶豫,我確信李英勳是有誠意的,但這一切來得太容易了不是嗎?事態反常即為妖,一定有什麼我們沒關注到的,有什麼呢……”

李墨曜反反覆覆地翻看著合同原文,仔細地斟酌條文裡的每一段文字。

這是典型的股權融資,雙方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雖然稀釋了工先鋒原有的股權,但慧融的萎縮在一定程度上抵銷了這種稀釋的影響,英宸和慧融兩者的股權加在一起也沒超過51,工先鋒從此實現絕對控股。照工先鋒目前的發展勢頭,未來上市也並非不可能,難道李英勳看中的是未來上市後的收益?

合同很厚,規定也很詳細,如果前面沒有問題的話,那麼陷阱很可能在違約責任這一塊,李墨曜重新審閱了一遍違約合同。

關於違約條款中有這樣一項: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導致乙方基於錯誤判斷提供融資。

此條款下還包括多項附屬條款,仔細審閱過後,李墨曜把注意力集中在“界定“隱瞞重要事實”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財務狀況、業務前景、法律糾紛、重大合同等關鍵資訊的隱瞞。”這一條上。

業務前景!

對!就在這裡!業務前景。

“把你先前的融資協議拿出來!”

李墨曜嚴肅的態度讓嶽揚也為之一怔,出於對夥伴的瞭解,他知道李墨曜不是:()雲啟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