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溺於是?“刖跪對曰:“臣不見也。雖然,昨日中大夫夷射立於此。”王因誅夷射而殺之。(《韓非子·內儲》)

《左傳》記載第二個故事,說的是定公三年,發生在邾國的事。一天晚上大夫夷射和國君邾莊公飲酒,喝得差不多的時候,夷射出來小便,看門人問他討肉吃,大概君臣飲酒的時候,大夫都會順便給看門人點什麼吃的。可是,夷射不但不給肉,還搶過看門人手裡的木杖,敲人家的頭。喝罷了酒,夷射離去,第二天,看門人用水把門庭弄溼,邾莊公從房間裡出來,看見門庭裡是溼的,問看門人怎麼回事,看門人說,這是夷射撒的尿。邾莊公恰好是個有潔癖而且性急之人,馬上下令把夷射抓起來,不知怎麼,半天沒有抓到。邾莊公急得腳直跳,一下子絆倒,摔到火爐上。“爛,遂卒”,一命嗚呼。一泡似是而非的尿,就這樣斷送了一個國君的性命。韓非子將邾國大夫夷射的故事搬到齊國,死的也不是國君,而是夷射本人。

兩則故事,季羔與夷射所遇到的也都是“刖足”的看門人。季羔受到追殺,危難之時,得到守門人相救。夷射陪著君王喝酒,得意之時,被看門人加害。兩種處事方法,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季羔身處危難之時,所遇到的守門人正是被自己“刖足”的刑犯。按推論,理當是守門人的一個報復的機會。而這位守門人並沒有報復季羔,反而為他提供三種逃亡方案,加以庇護。季羔自己似乎也不明白,脫險之後,他問守門人:“我親自判處你斷足之刑,現在我被追趕得走投無路,正是你報復的好機會,可你卻再三保護我,這是為什麼呢?”守門人說:“我被判斷足之刑,是自己罪有應得,不能歸罪任何人。但你在判我刑時,也是經過再三考慮、斟酌,希望從輕處罰,這是我能夠看出來的。在宣判我的時候,你臉上流露出來的憂鬱表情,令我非常感動。我心裡明白,你不是處於私心判我的罪,這就是我保護你,尊敬你的原因。”

夷射酒足之後,看門人只向他求點殘羹剩菜不僅不給,反而痛責人家:犯罪之徒,還敢向我們高貴的人要肉吃?不給肉與人也罷,罵了人也算不了什麼,竟用木棒敲人腦袋。受過“刖足”之刑的人,也算是有“前科”的,也不是盞省油的燈,不加害與你才怪呢!如果說這位看門“刖足”之人是為小人的話,那麼夷射可是小人在先了。

作者題外話:2008年9月

伴兒夜讀

近讀清人蔣士銓的《鳴機夜課圖記》一文,深受感動。作者的母親鍾令嘉不僅是一位賢妻良母,也是位飽讀經書的女“秀才”。因為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她把自己願望和抱負全部寄託在兒子的身上。

作者寥寥幾筆將自己與母親之間深厚感情,母親的期待和用心良苦刻畫得入木三分。讀來催人淚下。眷眷之情,躍然紙上。文中是這樣寫母親的:“諸姨嘗謂母曰:‘妹一兒也,何苦乃爾!’對曰:‘子眾,可矣;兒一,不肖,妹何託焉’!”看來蔣士銓小時候和現在大多數孩子一樣也是獨生子。母親用心良苦的教育他,旁人不理解。問他母親“你就這麼一個孩子又何苦呢?”母親告訴人家,孩子多無所謂。“我只有一個兒子,如果調教不好將來怎麼辦啊”! 表面上看母親教兒的目的是老有所依。再透過作者所描述母親伴其夜讀的生動場景,不難看出這位善良的母親目的遠遠不在於此。

“至夜分寒甚,母坐於床,擁被覆雙足,解衣以胸溫兒背共銓朗誦之;讀倦,睡母懷,俄而母搖銓曰:‘可以醒矣!’銓張目視母面,淚方縱橫落,銓亦落。少間,復令讀;雞鳴,臥焉。”呈現我們眼前的畫面是夜闌人靜,寒意襲人。一位母親敞開衣襟將半大的孩子摟在胸前,為了禦寒用被褥覆蓋著雙腳,在孤燈下孜孜不倦地教孩子一遍又一遍朗讀書文。孩子睏倦了,在母親溫暖的懷裡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