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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技術,科技局的辦事員在駁回初次申請時,告知了四點《申請說明書》修改意見。結果她因為聽不懂而記漏了一點,回來轉達給馮見雄修改的時候,自然也就少修改了一點。
於是,第二次提交的時候,毫無意外地又打回來,耽誤了客戶賣軟體著作權的進度。
事務所主任接到客戶投訴之後,大發雷霆,回來內部查驗,看問題究竟出現在哪兒。
結果那女秘書怕了,把責任一推,說她已經把所有修改意見都轉達了,是撰寫人員沒有按要求改,導致二次打回。
因為扯皮沒證據,馮見雄作為撰寫人,就背了這個黑鍋。
但是從此之後,他就長了心眼:所有工作任務的轉達,統統走電子郵件,或者釘釘。
有哪些工作要求,一二三四,白紙黑字寫清楚留下證據。
到時候究竟是轉達任務的人沒說全,還是明明說全了但做事情的人沒做全,一目瞭然。
不管多小的正事兒,口頭傳達統統無視。
要是馮見雄提前三天重生,翁得臣再來和他說辯論賽這事兒的時候,他一定會讓翁得臣用電子郵件說,口頭交涉一律不予受理。
這是一個職場人防扯皮的基本素養。
這具肉身,還是圖樣圖森破,不知道世道險惡啊。
……
馮見雄是個知道輕重緩急的人,雖然翁得臣誣陷了他,但眼下最重要的,還是先把比賽贏下來。
只有贏了比賽,說話和反駁才硬氣。
反擊那些蠅營狗苟的傢伙,只能先放一放。
至於賽前毫無準備這個不利因素,馮見雄是一點都不擔心的。
哼,不就是一場大學生之間的辯論賽麼?前世作為一個王牌大律師,噴遍逼乎無敵手,連這樣的比賽都不能臨場裸贏,那不成笑柄了!
念及此處,馮見雄隨口就問:“對了,史妮可同學,這次的辯題是什麼你知道麼?”
“什麼?你還裝?”史妮可也不由泛起一陣鄙夷。
心說都到此時此刻比賽快開始了,所有人都知道辯題了,馮同學莫非還想裝傻推卸責任?一個大男人怎麼可以這麼沒有擔當?
馮見雄略微有些頭大,但他不想廢話,只說:“我剛才氣暈過去忘了,沒時間解釋了,你快說吧。”
史妮可搖搖頭,無奈地回答:“這次的辯題是《溫飽是否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我們是正方,要辯‘是必要條件’,數科院是反方,要辯‘不是必要條件’。”
馮見雄在腦子裡過了一下,發現這個話題似乎挺老套的。在他原先那個世界,國際大專辯論賽就用過的老題目。
如今這個世界應該也有“國際大專辯論賽”吧?
馮見雄不確定,便試探著問:“這個辯題,是不是國際大專辯論賽用過?”
史妮可肯定地回答:“是的,不過當時正反雙方辯得很激烈,基本上勢均力敵,最後反方險勝。學校覺得這個題目挺公平,小組賽懶得想新題目,就直接拿來用了。”
能夠讓正反方勢均力敵的新辯題,不是那麼容易想出來的。
那些不太專業的大學內部辯論賽,因為命題師資力量不足,在進入決賽或者半決賽之前,引用一些大賽裡驗證過的、勢均力敵的老題目,也就不奇怪了。
再說,辯論就像下圍棋,千古無同局。
就算題目一模一樣,辯論到最後,因為雙方的對抗性不可預期,也不可能複製大賽上的成熟套路。
因此題目重複,並不會直接導致不公平。
馮見雄的大腦飛速運轉了幾分鐘,又借了活動室的電腦上了一下網,查了一下這個題目此前在大賽上的大致辯論記錄,心中已經有了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