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我在我爸媽的房間裡發現了驗孕的紙。

驗孕紙的包裝,以及拆開包裝的盒子和尿杯。

我感到脊背發毛。

我的母親已經是47歲了。

如果說她懷上孩子並且生下來的話。

那可以說絕對是要我來兜底的。

就是看我最近已經不聽掌控了,覺得我廢了。

覺得我這個人不太行,而且我也是跟他表露過,我不是很想結婚與要孩子。

我始終覺得結婚一定是共同進步以及合適而不是湊合,要孩子一定是在自己的能力之內。

對於孩子,我認為一定是出於非目的性的。

就是正常的相愛結婚有了孩子之後,然後正常的養育,而不是有目的性的。

其實我想了想,也不是不可以。

他們生了孩子,有個孩子陪著,倒是挺好的。

前提是不道德綁架我的情況下。

然後他們那個房子就留給他吧。

可能是平常的普通人就是覺得要養兒防老,可能覺得我太利己主義了,覺得我以後不會孝順。

oK,我接受。

到時候我不要他們的一分錢,房子也留給我的弟弟或者妹妹。

但是我不可能去照顧他們,道德是不可能綁架我的。

他們上學吃飯什麼的費用,我父母自己承擔。

我以後如果能力足夠的話,我沒問題。

如果能力不行的話,我只會照顧我的父母。

這是他們自不量力。

什麼奶粉,什麼尿布,什麼上學我不會管的。

如果一開始打算的是讓我幫助他們去消耗我的價值,來培養新一代。我只能說,這個算盤他們是打空了。

很自私。

無非就是覺得我沒有什麼價值,然後用我的剩餘價值以及父母的剩餘價值去培養一個新一代。

可能這樣啊你們會覺得我比較自私,因為你們覺得如果你們的孩子也像我這樣,會影響到你們的利益。

但是自私的絕對是我的父母。

孩子長大之後就是57歲了。

十歲的孩子是沒有能力照顧父母的。

20歲之後就或許有了能力。

這樣父母就是67到70歲了。

這些時間都是我去瞻仰父母的,如果說我能有所成就,他們的財產我不在意。

如果我沒有成就他們的財產,我覺得也會分給小的那個。

以價值來論的話,無形之中又降低了我的價值。

如果父母生了孩子的話。

在異性眼裡,我就是屬於沒有房,沒有車。

下面還有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

到時候如果我25歲結婚的話。父母的孩子五歲。然後我需要照顧到十歲,那我們要30歲才能有孩子。

這就是我沒有什麼成就的前提下。

如果我有所成就,這些都是無所謂。

所以說為什麼不敢呢。

他們生了孩子我認,但是我在25歲之前,我絕對不會承擔一點的責任。

在我看來我的25歲之前,那五年是寶貴的。如果她的孩子需要我去養育,就相當於我背上了一個負債。

這樣就會降低成功率會降低60%。

這是一個很現實與殘酷的事情。

當然,如果他們真的這麼做了,我會更加的心安理得。

我25歲之後,或者是30歲之後。我依然會養育我的父母,甚至我也會去照顧他們的孩子。

但是在之前,不說30歲之前。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