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了嗎……”

清澈的陽光透過木質的老舊窗戶照射進房間內,夜凝從床上坐起身體,一邊梳理著亂糟糟的頭髮,一邊確認掛在牆上的時鐘顯示的時間。

五點,跟他預想的時間一樣。

在聖芙蕾雅的那段時間,作為實戰課教官的夜凝一直都會很早起床,不過在穿越之前,他的生活作息就精密的像一臺機器,預定什麼時候起床他就什麼時候起來。

以魔石製作而成的[魔石燈]在天花板上發出磷火般的微弱光源,夜凝先是盤腿坐在床上,完成每天靜心打坐,還有呼吸法的修行。一個小時後才起床穿好衣服,提著‘夜煌’走出房間。

咔嚓。

兩扇大門一同關閉,隔壁房間的胖子也是一邊揉著臉一邊走出了房間,肩上還扛著銀色的旗槍‘不死鳥’。

“早啊,夜哥。”胖子打了個哈欠。

“早,”夜凝狐疑的打量了一下胖子,“把槍拿出來幹什麼?不嫌麻煩?”

“這不是在異世界嗎,不是我們地盤崩壞三了,總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樣憑空把武器變出來吧!”胖子笑嘻嘻的說著:“咱們就裝成普通的冒險者好了,低調點。”

說著,他還將旗槍從中分成兩段,交叉放入背後的皮鞘內。

“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不長眼的傢伙來惹事。”

夜凝皺眉,無奈嘆氣。

這座城市裡的人素質十分感人,昨天和胖子在酒館吃飯吃的好好的,就莫名其妙被一群冒險者打扮的醉漢給嘲笑了,不僅滿口的粗言穢語,甚至還動手動腳。

他當時面無表情的給其他看戲的客人表演了一波,‘如何將人的腦袋種進地板’的拿首好戲,一口氣將那些傢伙的腦袋全部按進了地裡,骨頭開裂的聲音很是清脆。

當然,人肯定還活,不過夜凝表演完後只有胖子在拍手叫好,其他人則是臉色發白。這個世界的人似乎不喜歡這種魔術。

酒館的老闆由於精彩的表演而被嚇的直打哆嗦,在他們付錢的時候,對方几乎是哭著懇求讓他免了這頓飯錢,就連地板的賠償費也不要。

他只求夜凝和胖子答應他以後再也不要來了,像是在驅趕兩尊瘟神。

“害,別去想那些小癟三,影響心情!”胖子拍了拍夜凝的肩膀:“我的朋友,你可是要成為冒險王的男人啊!”

“雖然我確實很能吃,但我並不戴草帽,也不穿紅色馬甲和藍色牛仔褲。”夜凝忍不住吐槽。

付清了旅館的費用,夜凝和胖子並肩離開了這棟他們留宿一晚的紅磚蓋成的旅館。

東方的天空泛著白光,不同於午間,少了煩囂之感的大街感覺很是寬闊,擺在道路兩旁的路邊攤散發著香噴噴的氣味,為來往的行人提供美味的早餐。

夜凝和胖子吃的是一種叫炸薯球的小吃,由土豆泥裹上面衣油炸而成,味道還挺不錯。

沿著東部地區的主幹道緩緩前行,兩人來到一座宛若教堂般的宏偉的建築物前,[諾姆的大圖書館]幾個大字用這個世界獨有的文字書寫在牌匾之上。

在昨天,夜凝就用感知尋找到了這棟建築,他向周圍的人打聽過,這是地精靈‘諾姆’經營的,擁有著整座迷宮都市第一的藏書量的圖書館。

不過收費也是貴的離譜,高達十萬法利,一次只能最多進三個人。地精靈將[知識]和黃金一樣視作財富,所以嚴格收取著入館的費用。

雖然夜凝的身上並沒有多少法利,但還好,產屋敷耀哉在他離開的時候送了滿滿一大箱的金條,每一根分量都很足,想必喜愛黃金的地精靈不會拒絕。

果然,在向入口接待的諾姆表明打算用金條來當做入館的費用後,身穿高價制服的對方只是看了他們一眼,便搖晃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