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時代,經常上頭條的汪峰老夫子。音樂界的老將,創作的音樂不少,其中,也出過不少的好歌,但貌似他不太適合當偶像。所以,熬了很多年,才開始不斷的霸佔頭條。

但即使他不斷上頭條,很多人也經常差異,汪峰是誰啊?怎麼,突然就成為頭條新聞常客了?

因為,汪峰以前一直沒有紅,而他同一時代認識了太多的人,大紅大紫的可不少,汪峰認識的人太多了。

於是,大家一起開玩笑,要幫汪峰上頭條,整個娛樂圈大量的汪峰的熟人發力,即使普通的大眾對汪峰再陌生,其也藉助網際網路和眾多娛樂圈名人的力挺話題,讓其不斷上微博熱門話題排行榜,以及不斷上娛樂頭條。

現在嘛……

汪峰雖然出了三張專輯,並給王小帥的電影《十七歲的單車》創作了整個電影裡面所有的歌曲,但貌似,此時的汪峰在娛樂圈,依然是毫無存在感的。別說是上頭條,即使的訂閱了一堆的娛樂報紙,也很少看到“汪峰”兩個字。

簡單說,在圈子內,汪峰已經不算新人了,很多的bj娛樂圈人士,都認識他,至少聽過他的名字。

但在普通大眾心目中,知道汪峰這個人的,恐怕是鳳毛麟角。簡單說,現在的汪峰,就是一個懷才不遇的撲街。

並不是說,汪峰沒有音樂方面的才華。實際上,他創作方面的才華,是不低的。經常就有影視界請他創作歌曲,還有一些音樂界的朋友買他的歌。但唱歌方面,汪峰自己唱的話,則不太容易紅。

因為,第一他不帥,第二嗓音方面也是有缺陷的。

不過,讓他樣的高產,能創作的音樂行業老兵,前來當這個“girls計劃”的專案經理和經紀人,就再合適不過了。

“這個……待遇問題……”汪峰忽然扭扭捏捏的問道。

“這樣的,一開始可以給你年薪10萬元。此外,你個人創作歌曲,被採用的話,你原創的歌曲的也是有版權分成的。版權分成,原則是按照門票收入、專輯銷售額的1%!最後,根據‘girls計劃’的業績表現。假設‘girls計劃’年營收超過1000萬元,且不虧本,可以考慮給你股權激勵。原則上,業績達標後,每年股權激勵是小夥伴公司0。1%的股權!”王啟年說道,“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嗎?”

“滿意!我恨不得現在就簽了!”汪峰不斷的看著合同。

“可以啊!”王啟年笑道。

汪峰聞言,靦腆說道:“我不太懂法律,得找人看看!”

“也行!”王啟年說道,“給你三天事件,三天內簽約是有效的。如果,到了事件,還沒有簽約,我們只好另選其他人了!”(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五章 girls計劃(二)

從小夥伴公司離開不久,汪峰就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諮詢自己準備籤的合同。

“陳律師,您看看,我這份合同,有沒有問題。”汪峰帶著合同的找了一名律師去看合同。

“很規範的一份合同,權利和義務寫的很明白,不存在模糊和打擦邊球的地方。三年期內,保證你每年最低的年薪是10萬元。”律師流露出羨慕的眼神,“不過有幾點值得注意,合同裡面限定,如果你的歌曲版權被小夥伴公司採用,想要獲得版權分成,就只能把版權賣給小夥伴公司了。另外,就是這份合同裡面的股權激勵條款,只有在職才有效。如果準備離職,那麼離職之前,必須要把股權按照當時最新的估值,出售給小夥伴公司……”

陳律師花費了一個多小時時間,一點點的給汪峰分析。

汪峰盤桓了利弊之後,還是決定與小夥伴公司簽約。畢竟,光是十萬保底年薪,就遠遠超過了汪峰現在的收入水平。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