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

可也就是聽明白了,他才上上下下打量慕塵,最後問:“娃兒,不管寨子選擇哪一種,你是不是得先付第一年的錢,你拿得出這麼多錢?”

慕塵也不廢話,直接從身上摸出二十張老人頭。

“哎呦,娃兒,你這...”

族老被嚇著了,阿壯也是一愣一愣的。

九四年的兩千塊,可不是三十年後的兩千塊,購買力強著呢。

慕塵咧嘴一笑,道:“族爺,這錢我先放您這兒,現在就等您老決定了。”

這下,寨主看慕塵的眼神變了,阿壯直接屏住呼吸。

“這事兒,太大!我得召集大家商量。”

寨主也心動了。

他身為黑烏寨寨主,這幾年來就只看見那些位置好的寨子慢慢變好,他卻無法改變黑烏寨的貧窮,想想都心急。

如今有了機會,就算他對慕塵存有懷疑,可兩千塊在這個年代絕非小數目。

就算陪慕塵賭一年,也值。

“行!那族爺你先召集大家商議,我明天要出趟門,估計三四天才回來。”

“到時候您們給結果就行,我不在的這幾天,還要麻煩您老給我看著朵朵一點。”

“行,沒問題。”

朵朵有寨主他們照應著,慕塵更放心。

“那...這錢!等著,我給你打個收據。”

寨主做事就是明朗,三下五除二的就給慕塵收條。

慕塵走的時候,他還讓阿壯親自把慕塵送回家。

第二天。

慕塵天不亮就出發了。

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省城---林城。

九四年的交通非常落後,何況是西南最貧窮的黔省。

慕塵先是從鎮上坐中巴車到縣城——天風縣,再從天風縣轉車去林城。

路上顛簸了五六個小時才到林城。

這要是換著十年後高速開通,從天鳳縣城到林城,自駕兩小時都要不了。

“這年頭,真夠折磨人的!”

走出客運站,早已換下苗族裝束的慕塵,就是一農民工打扮。

他現在是有錢裝扮自己,可九十年代,治安可不比千禧年之後。

要是打扮得太騷包,豈不是招賊嗎!

不過,他在縣城買的衣服,倒是乾乾淨淨的,就連頭髮也剪短了一些。

一眼看去,就是一年輕帥氣小夥,看不出是苗家兒郎。

至於苗刀,早就被他收起來了。

官府有明文規定,苗家的苗刀,只有未開刃的才能隨身攜帶任意行走。

慕塵已經出了天風縣,自然要遵守,不然被帽子叔叔逮進去,豈不是沒事找事。

他走在車輛如流水般的街頭,心中不免一嘆。

前世他被慕老三他們打傷趕出寨子,也來林城打過工。

那時,他就是一背篼。

從事著抬泥巴、背東西、搬運貨物等各種重活、髒活、累活和苦活。

背篼的身影在林城的街頭巷尾隨處可見,他們走街串巷,尋找各種體力活來維持生計,也成為了林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當時身為背篼這個群體中一份子的慕塵,就在客運站正前方橋下,一夥人守著一堆柴火,成了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此刻,他從橋下經過,望著依舊是一群背篼無事聚在一起打牌划拳,不免想到了上一世的自己。

走出地下通道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似乎在看自己的過去。

牛肉店。

慕塵一邊吃粉一邊看自己剛在地攤上買來的林城地圖。

上一世,林城這邊發生過不少大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