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找到紙條寫檢舉信(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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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吃,否則會反酸水。娘倆感激不盡,感謝黃菡的救命之恩。
黃菡看著娘倆吃飽了。人也有了一絲精神,才說明來意。小翠聽說是張隊長讓她將那張紙條拿出來,交給救命恩人。而且,救命恩人說出了孩子的真實生日。她確信,救命恩人沒有說慌。把那張用油紙細緻包裹的紙條,交給了黃菡。
黃菡得知,娘倆沒有什麼固定的生活來源。有時候,小翠能給人家做衣服,賺點工錢。沒有活的時候,都是去菜市場,撿人家不要的菜葉子,或者去野地裡挖野菜度日。叮囑娘倆。
平日怎樣生活,還照舊。每個月,他會給娘倆送些糧油。不會讓他們捱餓,這是受張隊長的囑託,讓娘倆不必過意不去。好好生活,日子會慢慢變好的。
黃菡得知這孩子已經十二歲了,還沒上學。他說等下次來,給孩子帶來課本。以後每一週,讓孩子去找他一次。他會教他認字,算數。
小翠讓孩子給他磕頭,認作師父。黃菡連連擺手,他說:“認我做師父,那還要看這個孩子有沒有天賦。我的一身醫術,需要天分極高的孩子才能學會,暫時先學文化課吧。”
這孩子隨母姓,名字叫劉毅。人如其名,是一個很有毅力的孩子。他還是給黃菡磕了三個頭,堅定地說:“我一定努力,讓您願意收我做徒弟。”
黃菡把劉毅扶起來,拍拍他的肩膀,鼓勵他:“孩子,把身體養好,不著急,慢慢來!”
拿到了紙條,黃菡心裡又多了一成把握。
他回去之後,把調查的結果和紙條的內容,寫成檢舉信。郵寄給了市裡和省裡的紀檢監察部門。
市裡沒什麼反應。省裡卻在三個月後,下來調查人員。實地走訪那些人證的家裡,瞭解當時的情況。然後,去了黃菡家裡,要求看那張字條。
黃菡同意拿出字條,但是,只允許調查人員拍照,檢視,卻不同意交出元件。這是唯一能證明他清白的實物證據。不到最關鍵的時刻,不能交出去。
上級調查人員也能理解。拍照後,有詢問了當時的具體情況。做了詳細的記錄。告訴他,要相信人民政府。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深藏在無產階級人民公僕中的叛徒,一定會受到公開審判的。如果他是被冤枉的,政府會平反冤假錯案,還給他一個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