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反壟斷法威脅與應對分析(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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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某種角度看,麥金利的擔憂是合理的。”
在華爾街的對沖基金總部,杜魯門回到了紐約,靠在椅子的靠背上說道。
“權力過度集中在一個人手中,這種情況並非理想的結構。”
“那麼,反壟斷法……”
“但我有什麼理由非得接受它呢?”
表面上看似乎合理,但他就一定要無條件接受嗎?不,杜魯門得優先考慮自身利益。
“接受反壟斷法並拆分公司,或許能帶來利益,就像標準石油那樣。”
“標準石油?”
“洛克菲勒董事長一直堅持維持石油價格在最低水平。標準石油規模龐大,憑藉規模經濟將價格壓得極低,導致競爭對手紛紛破產。”
由於不具備開採經濟性,競爭對手破產了。
即便開採出石油,其開採成本一旦高於標準石油的價格,石油公司就只能走向滅亡。
這是個開採成本極高的行業,標準石油將價格壓低,使得競爭對手紛紛破產,就如同亞馬遜的模式。
“為了不斷抬高壟斷壁壘,標準石油持續壓低價格。透過與鐵路公司簽訂回扣合同進一步降低成本,還掌控了賓夕法尼亞鐵路,運輸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石油價格上漲的話,消費者肯定會強烈反對。而且消費者對石油的需求效用很高,怎麼能用反壟斷法來對付它呢?”
怎麼對付呢?因為它存在不公平交易行為,所以被拆分。
“標準石油的問題並非源於壟斷帶來的社會弊病,而是在那之前就存在的問題。”
“那之前的問題是指……?”
“不公平交易行為。為了排擠競爭對手,它犯下了諸多不法行為,因此才走向滅亡。這顯然是擾亂市場的行為。”
這就是標準石油被拆分的原因。
在未來幾年後,一位記者揭露了標準石油的不法行為,憑藉這份勇氣和努力,西奧多·羅斯福推動反托拉斯政策,對標準石油提起訴訟,將其拆分為34個公司。
最終,標準石油被宣判拆分,消失在歷史的角落。
“嗯,標準石油在被反壟斷法拆分的瞬間,就可以提高石油價格,營收也會開始暴增。諷刺的是,透過拆分公司,其總市值反而上升了。”
在原本的歷史中,洛克菲勒就這樣讓自己的財富成倍增長。
“這樣反而有利可圖啊。”
“所以標準石油的解體不一定是壞事。雖然不是壞事,但一旦打破壟斷,就會成為先例。”
“對我們來說,這可不是個好訊息。”
“嗯,雖然我遲早也得進行股權整理,分散權力,但至少不是現在。”
“我也這麼認為。”
“好訊息是,麥金利目前還不清楚標準石油的不公平交易行為。”
也就是說,麥金利根本無法憑藉反壟斷法拆分標準石油。
“即便有不公平交易行為,但不被追究的話,那就沒事。標準石油目前也是抱著這種僥倖心理。”
美國擁有嚴格區分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體系。
總統對司法部門說“把那家公司解體吧”,聯邦最高法院院長可不會回應“好的,知道了”。
很明顯,他們會面帶微笑,心裡卻罵著“去你的”,然後堅決抵制。
“那麼,先生,你是不是就沒必要擔憂了?反正反壟斷法也拆不了標準石油。”
“存在例外情況,如果總統不顧一切,透過行政命令來拆分呢?”
行政命令是總統能釋出的最強力命令之一。
行政命令原則上需以法令為基礎,既然已經有反壟斷法,那麼透過立法或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