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為父守制——小京官泝峽歸蜀(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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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見狀,連忙取出事先寫好的先母事狀呈上,司馬光才欣然接受(老先生深諳謙讓之道)。
六月初九,應蘇軾兄弟之請求,朝廷下詔賜蘇洵“光祿寺丞”之榮耀。
宋代的光祿寺丞是光祿寺卿的佐官,職位低於少卿,光祿寺卿是三公九卿中的九卿之一,級別相當於今天的部級幹部,丞則相當於司級上下了。不管如何,給死者頒發一個再怎麼高階的官職,皇家也不需出一分一毫的俸祿,所以朝廷也是樂得做這些個順水人情的。
可在老百姓眼裡,這項榮譽足可以光宗耀祖、流芳百世的。
據一本叫《英宗實錄》的小冊子記載:“蘇洵卒,其子軾辭所贈銀絹,求贈官,故贈洵光祿寺丞”,這樣的記述較為嚴謹與符合事實。
這與歐陽修為蘇洵所作的墓誌中“天子聞而哀之,特贈光祿寺丞”有不小的出入。也許歐陽修是以一位文人的手筆述之,而《英宗實錄》卻是用史家的手筆而已,需要特別要指出的是,這本《英宗實錄》小冊子的作者就叫王安石,字介甫。
蘇軾在知史館任職時,有一次去見宰相韓琦。
韓琦突然問蘇軾道,近來經常有人向我推薦王迥這個人,蘇學士如果認識此人,請談談此人的人品如何?
蘇軾想了想,只說了四個字:為人奇俊!然韓琦卻不明白蘇軾的意思。
直到後來,韓琦舉辦家宴,讓家妓獻唱,當聽到其中有一首叫《六么》的曲子時,韓琦才明白了蘇軾的深意。
原來,這首《六么》曲中有“奇俊王家郎”之詞。其時,朝士王迥,外貌俊美,很有才思,但卻少不持重,常尋花問柳、吃酒攜妓,其不肖名聲甚至被寫入樂府歌詞中,成了類似今天的“網路紅人”,可謂是臭名昭著、遺臭萬年。
六月間,蘇軾遵從父親遺命,將亡妻王弗的遺骸歸葬於眉山東北的彭山縣安鎮鄉可龍里(今四川眉山市土地鄉蘇墳山)先母程夫人的墓旁,依照方位,大約在程夫人墓的西北約八步的距離。
先父曾對蘇軾說過,王弗也算是在蘇軾早年最艱難時陪蘇軾一同吃苦過來的,一定不能忘了人家,並且死後要葬在程夫人墓旁。
如此看來,蘇軾是完成先父的遺命了。(孔凡禮老先生認為此時的蘇軾尚未歸蜀,此事應為下一年事。現在不管如何,蘇軾最終卻是葬其妻王弗於母親的墓旁,這是既成的事實,故先錄於此)
前面我們已說過,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道德禮制中,有一種傳統名為“丁憂”的,也稱為丁艱。這一禮制源於漢代。根據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遇父母去世,則無論這個人任何官何職,不管是當朝宰相還是七品縣令,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而不是三年的三十六個月。
因此,父親死後,蘇軾兄弟照例要辭官回鄉為父親居鄉守制,丁憂三年。
離京之前,蘇軾還與姚闢留詩道別。
姚闢,時任屯田員外郎。該官職是宋在工部下設定的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屯田、營田、職田、學田、官莊之政令及其租入種刈,興修給納諸事。
蘇軾兄弟順京杭大運河扶柩南下,一路過泗州(今安徽省泗縣)、洪澤(今江蘇淮安市洪澤區),中途泊舟樊口(今湖北省鄂州市西部),作詩記述了位於樊山的聖母廟。
經湖北石首到達江陵(今荊州),在這裡,蘇軾結識了三十七歲的江陵觀察推官劉摯。
劉摯,字莘老,永靜東光(今滄州市東光縣)人。
治平三年(1066)臘月入峽前,蘇軾還在半道上遇到過李師中。李師中,字誠之,宋州楚丘縣(今山東菏澤市曹縣)人,後累官提點廣西刑獄,攝帥事。
進入臘月,蘇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