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已得“草聖三昧”。

可蘇軾認為“人生識字憂患始,姓名粗記可以休”(《石蒼舒醉墨堂》),認為人一旦開始認識字,對世事就開始患得患失起來了。自己對於書法的認識則是“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同上),這也是對宋人書法“尚意”指向的高度概括。

太原人王頤在赴福建路建州錢監(監督錢幣的鑄造和流通的官職)任之前,來找蘇軾求詩及草書。蘇軾在鳳翔時,還是武功令的王頤(字正父)就與之相厚,還送過蘇軾一方“鳳咮硯”和一隻盛放舍利的龜形銅盒。

面對故舊,蘇軾欣然提筆作了首詩贈與王頤,至於草書,蘇軾借用了東漢書法家張芝“下筆必為楷,則匆匆不暇草書”的典故,對王頤開玩笑說,我就留一首詩道個別算了,至於草書嘛,成天光寫楷書了,我也覺得真是沒時間來寫。

熙寧二年(1069)四月,朝廷下詔要求商議學校貢舉之法,命令兩制、兩省、待制以上、御史臺、三司、三館等臣僚一個月內要把商議的結果匯總後報告朝廷。

這大概是王安石的手筆,其目的是要著意變更貢舉之法,即今後考試不再考詩賦和明經諸科,考進士就以經義和論策為主。

作為政治任務,五月間,蘇軾以殿中丞、直史館、判官告院的身份寫了一篇狀文,向朝廷上奏了自己的看法:

蘇軾認為,獲得人才的方法,在於瞭解人的才能。而瞭解人的才能的方法,在於考察人的實際辦事效果。貢舉制度已經實行了百年,有人主張實行策論考試而罷去詩賦專案,從語言的文辭來說,策論有用詩賦無用,而從國家的政事來說,詩賦和策論則是均為用處的。

那些個進士日夜研習儒家經傳,兼修子書、史書,可以說是博覽群書、融會貫通了,但一旦從政,這些東西又能用得上多少?等等。

當代著名作家餘華好像說過:你仔細想想,哪次滔滔不絕後帶來的不是悔恨!

所以說,擅長“直抒胸臆”的蘇軾在上奏之後,所能做的就只能是戰戰兢兢,“伏候敕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