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官場險惡下與王鞏的鐵血交情(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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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官僚體系底層的熱血青年蘇軾,胸中自然也逃不過為了實現自己人生抱負的努力,但作為封建的皇權,那才是壓倒一切的唯一的神聖準則。
在蘇軾的心底,肯定有一些所謂的肺腑之言特想叫皇上知曉。“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綱紀。”還想說,“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淺,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不在乎富與貧”,他始終反對“言利”,不滿旨在“生天下之財”的王安石。
其實,在今天看來,王安石也確無私心,而是囿於所謂的“歷史侷限性”裡面,並在自己也不能改變的皇權社會里在做著垂死的掙扎。
而蘇軾呢,此時還是一位涉世未深的文學青年,他有著文學青年所特有的與世無爭和浪漫的想象力,“君子恥於言利”的思想無疑是所有文學青年支撐其斯文形象的底氣所在。
誠然,認為文化人不該談金錢,古已有之。用老話來講,即“恥於言利”。這句話,常與“君子固窮”綁在一起,實則這二者之間,並無邏輯可言。
恥於言利,成因多多。這裡且說最重要的兩點:
首先,我們中國的政治與文化傳統,慣於把義與利、道德與利益對立起來,置入二元論的窠臼,如魚與熊掌,迫使世人只能選擇其一。對此,恐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前者,哪怕內心明明傾向於利益,卻礙於道德壓迫,不敢公開表示。
事實上,義與利、道德與利益未必構成二元關係,有時恰是一體,追求、扞衛正當利益,如自家房屋的產權、自家土地的糧食、自家親人的性命,就正契合道德的要義。若要硬生生把二者割裂開來,甚至使它們勢同水火、勢不兩立,這種行徑,本身便不道德。恥於言利並非君子、讀書人的專利,而是瀰漫於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的習氣,所有人都被教導:利益與道德對立,重利是一種惡行。由此,利益觀被損害者,十之八九。
其次,義與利、道德與利益的二元化,不僅是一個思維問題,還是一個道德和政治問題。把利益放在道德的對面,形成如同參商的兩極,首先基於傳統道德哲學的需要,使道德批判的力量最大化,對於一切逐利的言行,不管三七二十一,掄起道德棒子打將過去,所向披靡,無往不勝。
傳統政治教育同樣以道德為根基,權力者教化萬民,德字為首,公而忘私,義字當先,重義輕利,遂導致一些民眾不願言利,一些民眾不敢言利,這麼一來,政府則可從容、大肆掠奪民眾的正當利益,與民爭利的難題迎刃而解。
這還不算,再後來,蘇軾還因為一篇《策問》而遭到臺諫官的詰難,從而不得不又寫兩篇為自己辯解的札子為自己勉力洗白。
宋代臺諫官員的兼職型別在不同時期有所不同,臺諫官雖然人數不多,品級也不算高,但卻是政治生活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有時甚至起到制約宰相權利的作用。
北宋時期,臺諫官先後兼任儀仗使、鹵簿使等禮儀類職務,此外還有兼任法典條文詳定與編修官、理檢使、判司農寺、判國子監等。
蘇軾在《策問》中委婉地勸諭神宗仿效仁宗的“忠恕仁厚,含垢納汙,屈己以裕人”,誰知被諫官抓住了把柄,說裡面的“偷”與“刻”二字有譏諷神宗朝的意思。蘇軾真是百口莫辯,深感官場的險惡,不過,這還只是他初涉官場,比這險惡萬分的還都在後面!
不過,在蘇軾六千言的上書中,對王安石裁減宗室恩數,詔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蘇軾還是極為讚許的,認為“此實陛下至明至斷,所以深計遠慮,割愛為民”。
閒下來時,蘇軾與趙拚(高齊先生、清獻公)一起出遊。正好山東人王鞏來蘇軾處拜訪交流,蘇軾對這位小自己十一歲的小青年很是喜愛與尊重。
王鞏,字定國,自號清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