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已在淨因院的方丈室裡畫過兩叢竹子。

這次文與可要出守陵州西行,臨行前,蘇軾陪同大表哥來向淨因院的長老道臻禪師道別。因那時法堂內正在整修四壁,老禪師又藉機向文與可求畫,文與可就在東齋堂又精心地畫了兩枝竹子和一段枯木。

送走了大表哥,蘇軾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在衙門裡頭的日子仍舊得一天天打發。

朱壽昌這個人,我們前面提及過。在“二十四孝”的故事裡,他就是一個傳說中的人物。

但對於蘇軾而言,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完全沒有一絲的神秘色彩,只是個年長蘇軾二十三歲的同事而已。

朱壽昌,字康叔,揚州天長(今安徽天長)人。以父朱巽蔭守將作監主簿,累調州縣,曾通判陝州、荊南,權知嶽州。後因棄官千里尋母之事遍傳天下,孝子之名得於遐邇。

尋母歸朝後,朱壽昌官至司農少卿、朝議大夫,中散大夫,年七十而卒。

蘇軾閒來無事,不知怎的,突然間想起了這個朱壽昌,就提筆給老朱寫了一首贈詩。

在詩題中蘇軾寫道:

“朱壽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寫經,求之五十年,去歲得之蜀中,以詩賀之。”

當朝卻有個叫李定的官員,是個與朱壽昌精神背道而馳的存在。

朱壽昌為了尋找失散多年的母親,不惜放棄做官也要尋到母親。朱壽昌尋找到母親之後,受到同時期大文豪蘇軾的歌頌,蘇軾的這首詩,卻讓不孝子李定如芒在刺。

後來,“烏臺詩案”中陳定將蘇軾告發,與此也許不無關係。

這個不孝子李定,還是王安石的學生。要說李定這個人一生也沒有太大的過錯,甚至還可以說他是一位清官,但是李定就只因這件事被人詬病,那就是聞庶母仇氏亡故時,作為兒子的李定卻“匿不為服”。

李定的不孝與朱壽昌的大孝形成鮮明對比,蘇軾寫詩讚美朱壽昌的孝行,在李定眼中就是在諷刺他的不孝。

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後來烏臺詩案案發,在御史臺任職的李定,在上表神宗蘇軾的罪狀時,以誹謗朝政的罪名,讓蘇軾差點命喪黃泉。

那時候,李定在王安石面前是個紅人。

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年時曾求學於王安石。中進士後,被任命為定遠尉、秀州判官。

熙寧二年(1069),經孫覺推薦,李定被召到京師,謁見諫官李常。

李常問:你從南方來,那裡的人們對青苗法看法怎樣?

李定答道:百姓從中獲益匪淺,沒有不喜歡的。

李常道:整個朝廷都正為此事爭論不休,你可千萬不要這樣說。

李定遂將此事告訴了王安石,並說,我只知道據實情而言,沒想到在京師卻行不通。王安石聽後非常高興,對他說,小李,你且等皇上召見的時候,便將整個實情都稟告給皇上。

事不宜遲,王安石馬上向皇上舉薦了李定。

等到了宋神宗召見李定時,詢問有關青苗法的事,李定據“實”而言,對答如流。從此後,對於那些說不便於實行新法的話,神宗都一概不聽了。

李定雖然獲得了神宗皇帝及王安石的器重,但他身上卻有一個一生都無法抹去的汙點,至少是在當時的年代裡。 事情的根源是,李定不久前在做涇縣主簿時,聽說庶母仇氏死了,卻將此事隱瞞而不回家服喪。

皇上下詔給江東、淮、浙轉運使詢問情況,轉運使上奏說,李定曾因其父年老,要求歸家侍養,沒有說是為其生母服喪。

當時,李定為自己辯解說,他確實不知道自己是仇氏生的,所以非常疑惑,不敢服喪,而只是以侍養父親為由解官回鄉。曾公亮認為李定應當重新為母服喪,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