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憤慨!——

“寧淑:然後家屬讓他賠幾十萬,他覺得太高了!

接著,把對方受害人家屬都殺光了!”

……

“什麼?”

“我沒有聽錯吧!他因為賠錢而滅人滿門了?!”

“這進地獄都太輕,地獄十八層應該一層一層往下輪著體會,本來都他犯的錯,他居然還繼續作惡?!”

眾人義憤填膺!當然也有人產生疑惑。

“是不是賠償金太高,把人逼上絕路了!”

“對啊!萬一有什麼其他恩怨,他是去報仇呢!朝廷衙門居然判幾十萬,這也太多了!”

秦朝。

“駕車不慎撞得一死一傷,不慎的確惡性沒有那麼大!

過失殺和謀殺、故殺相比的確要有區分。

再加以賠償,雖不至於極刑,卻逃避法律責任,甚至事後報復受害人家屬,導致其全家遇害。

此等行徑,實為國法所不容,民憤極大。”

嬴政淡然分析,比這個惡劣太多的案件,自己也有講過,不足為奇。

但心中也有一些奇怪,後世的刑罰比自己以為的要輕很多!

嬴政作為統治集團的領導人,制定和編纂法典自然有了解和深入研究。

尤其對於其中的刑法很是重視,因為這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直接掛鉤。

“陛下所言極是!

果然,對付這種人,就得以重罰制惡!不施重罰,何以服眾!

該人將他人撞的一死一傷,如此惡劣,沒有及時的逮捕入監。

判了賠償之後居然滅人滿門,這不是判處極刑,絕對會引起百姓的恐慌和對衙門的不滿啊!”

李斯在一旁附和道。

一旁的扶蘇臉色慘白,但也明白這樣的人必須施加以國法。

他內心也有一些理解,仁政似乎對這樣的人是大福,對所有人以仁政,在這類案件中,絕對是對經歷悲慘的受害人的不公啊!

但父皇的以法治國……

在扶蘇看來隱患也巨大!所以,真正的治國之道應該怎樣走?

天幕中所展示的這個案件資訊給了扶蘇震撼的同時,也使其忽然產生了一些感悟。

……

當然,這類疑惑發言一被說出來,整個討論的氣氛,越發從犯罪人角度辯解到無理編造前傳,越發離譜。

讓旁邊的人都看不下去。

“滾!這寧淑姑娘都說了,是他無駕駛證開車,把人撞得一死一傷,都這麼悲慘了!你們居然還替他說話!”

但也有人反駁,“萬一賠償的錢財他就是賠不起,豈不是……”

但孟棠的下一句解釋讓受害者論的人閉上了嘴巴。

“在我國,刑法審判的賠償,是根據犯罪人的賠償能力和社會危害性等很多因素綜合判斷的。

法院能判這個賠償數目,證明這個人是能掏的起的。”

……

“看!給我看!你剛才說的打臉不!

後世的朝廷都能規定人人平等,那審判肯定也會公正的!”

“哎!這個人實在是惡劣了!判處絞刑都對他太輕鬆了,應該判處車裂之刑或者凌遲!”

“我覺得也是!”

“這樣的人活在世上,誰不害怕啊!

這太嚇人了!審判都給了他機會啊!他卻一點都不珍惜!

死不足惜啊!可惜那些死去了人的性命啊!”

“嗯?什麼叫‘審判都給了他機會’?”有小孩加入討論。

“哦!你這麼小啊,怪不得想不來!要是別人我就開罵了,小孩嘛,娘娘我脾氣好一點。

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