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極限二選一(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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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母有無限教養權!對自己生出來、養不養都沒有要求的兒女,有生殺(只要不是明晃晃的、證據確鑿的故意)大權!
族裡……也對經受暴力侵害的張三才熟視無睹。
如果,張三才的父親只有這一個兒子,族裡才會攔一欄,但……張三才有六個兄弟……
對於想要活下去,在家裡有殘暴的父親,和隱形幫助父親殘暴的母親,以及一眾也在背地裡欺負張三才得兄弟,張三才能想到的就是——
離開!
離開,是需要有莫大勇氣的!
而離開,自然是絕對的離開。
也就是脫族!
在經歷重重磨難,尤其是此時大義凜然的族老們警告多次“好心勸解——脫族將失去任何幫扶,被其他族的人集體欺凌等”之後,張三才還是決定——
走!!
沒有別處可去(去別的地方需要路引和錢),又怕被其他族的人欺負的他選擇身居深山之中。
他很幸運的活了下來,並自己總結了厲害的捕獵本領,生活越來越好。
攢夠了錢,渴望建立家庭的張三才在奴隸市場給自己買了一個啞巴妻子,二人過的很幸福!
“不是所有人都有愛自己的母親,我選擇……我的家人。”張三才默默的想著,並趕緊往家裡走,家裡有人正在等待著自己回家。
……
大家的討論持續進行。
“……可是,如果按照法律來說,他真的有罪嗎?畢竟他只是選擇了救人了。”
“當然是有罪的。但是在法律上,這可能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他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也許可以理解。”
“唉,真是世風日下啊。就算自己犧牲也不會放棄救母親的機會。”不少人搖頭嘆息。
“那你們說,如果他救了自己的女朋友,而他的母親因此遇難,他會不會後悔一輩子?”
“肯定會後悔的。咱們本抄的律法肯定不會放過他的,他內心也會受到譴責。
而且,這種行為在村裡也會被人議論紛紛,他今後的日子恐怕不好過。”
“說得對,這種事一旦傳出去,他的名聲就毀了。就演算法律不懲罰他,鄉親們也不會原諒他。”周圍人對這個說法點頭贊同。
在天幕的這邊。
孟棠對這個選項的處理沒有任何猶豫,因為她對這個考點特別熟悉,但原因也要儘量說明白,這樣也算複習到主觀題。
法考一共有兩次考試,第一次是客觀題,,也就是前面講過的200道選擇,在滿分300最後經過機測和加權處理,180分及以上算透過;
第二次是主觀題考試,這次考試是過了客觀題及格線才能參與報名的。滿分180分,108分算合格。
“在法律上,甲對自己的母親有救助義務。但對女友沒有救助義務。
在客觀要件階段,甲不救助自己的母親構成不作為,具有法益侵害性,也就是違法性。
然後進入違法阻卻事由的判斷。
如果存在違法阻事由,則可以排除甲的這種不作為的違法性;如果不存在,則甲最終構成不作為犯罪。
所以這個選項中的甲構成不作為犯罪。”
聽到孟棠分析到這一句的各朝各代的大部分人都特別滿意這個結果。
即使有些詞兒他們聽不懂,但結論還是可以理解的。
可孟棠的下一句卻讓他們瞪大眼睛——
“……但如果題設情景式母親和妻子,在法律上,丈夫對自己的母親和妻子都有救助義務。
在客觀違法階段,甲不救助母親構成不作為,具有法益侵害性,也就是違法性。
然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