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了!(引用2)”

……

“啊?”

“一年多?這也太久了?這我要是做生意我也不敢啊!這時間也太久了!”

“對啊!這時間太長了!”

“出海週期果然更長,怪不得這些人不敢投錢。”

即使是沒有做過生意的普通人,也對這個投資週期議論紛紛。

天幕中還在繼續:“……

作為新加入遠洋貿易的競爭者,英國商人找到了一種彙集資源和資本的新方式。

陳志武又一次出現,講解到:‘但是怎麼樣可以讓不同的老百姓,不同的有錢的個人或者家族願意把辛辛苦苦的錢拿出來去冒風險,去交給別人運作,來管理。

所以在當時的16世紀末期,17世紀初的英國和荷蘭就推出來股份有限責任……一個工業組織這方面的創新。”

入股集資……古已有之,但有限責任的提出卻是開天闢地頭一回。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都是天經地義。

而有限責任卻不同,它……創造了一種新的規則!

那就是,在某些情況下,欠債可以不還。

對投資者而言,有限責任無疑是一種極為有利的保護。

‘我認為公司最關鍵的特徵是有限責任的概念。……起源於英國。

它是指組建公司的時候,董事們只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籍此以籌資成立股東們所承擔的責任。僅限於他們所投入的金額。’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院長霍華德·戴維新講解道。

‘這意味著,對個人的信任,可以稍微變得不那麼重要,因為你不會失去所有的財產。假如你向公司投資了10英鎊,那麼最多也就損失了這10英鎊。’阿德里安又一次出現。(引用3)”

……

諸朝觀眾掀起風雲般議論——

“什麼?欠債可以不還錢?”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怎麼還可以這樣?”

“這也可以?啊!可沒人敢借錢了啊!”

“這肯定是做生意的才可以嘛?你看不就沒注意聽講,天幕不在之前說了嘛?那些西方國家一開始是特許的。'特許’,顧名思義,就是特別許可的意思啊!”

“哦!也對!這是兩碼事!一碼歸一碼!”

“而且孟棠姑娘,剛才不是在學商法嗎?有商法,肯定也有管著咱們普通平民百姓的法律啊!後世人把這些都分開了!”

“哦哦!後世人可真聰明!”

“投了錢不還,為什麼天幕還說是保護呢?”

“這很不合理啊!這就是有限責任?”

“原來,有限的意思是你投了一兩銀子,那最多就賠這一兩銀子。其餘就不用管了?”

“有限責任原來是這樣!啊!我懂了!”

“啊!那這不是出海做生意嘛?萬一船遇難了,這要怎麼辦?”

“那應該也有別的解決辦法。但‘有限’這個詞兒總結的再合適不過了!妙啊!”

“這位姑娘猜的我看八九不離十!那對於投了錢的人來說,的確是保護!最多就賠了一兩。賺的話賺的更多,賠了的話就一兩銀子。其餘又不用掏錢了,原來是這個意思!果然妙啊!”

“遇難的人肯定會有負責的人,不然下次誰願意在出海啊!有人負責遇難的人的身後事。這才是一個好的迴圈。怪不得……怪不得天幕說了這麼多誇讚公司制度的話。”

越來越多的人終於理解了“有限責任”究竟是什麼意思!

諸朝的商人們腦子靈活的都反應過來了!怪不得!原來是這樣子!這樣的確保護了自己的其他財富。

但又投入了出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