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棠接下來轉入了下一本書的學習——商法。

商法對於孟棠來說是一個大劫,去年第一次參加法考的時候,孟棠沒有規劃好時間,到最後連商經知的精講課都沒有聽完。真題也只淺淺的蒙了蒙幾頁。

上了考場的她立刻感受到了司法考試的殘酷,下午的考試,孟棠抽到的試題中幾乎三分之一都是商經知,公司法有好幾道綜合題目,沒有聽過完整課程的連題目都看不明白,更可怕的還有商經知勞環等小法,從來沒有見過的衝擊感一下壓到了她。

商法,可不是一本法律,而是包含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法、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票據法和信託法等這好幾個法律。

“經”是指經濟法,但孟棠所在的華國可沒有經濟法殿這麼一本法律,而是包含了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這兩部限制競爭的法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這三部重點維護作為消費關係中弱者角色的消費者利益的法律、商業銀行法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這兩部規制銀行的法律、財稅法、審計法、土地法以及房地產法。

“知”主要指的是智慧財產權法,有三部已經出臺並且更新比其他法律更頻繁的法律|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

“勞”報考的範圍稍小一些,主要是指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另外還有一些社會保障法,比如社會保障法和軍人保險法。

最後就是“環”,環就是環境和資源的意思。華國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限制對有限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近些年對於環境資源特別重視,所以環境保護法是考公人必須要看的課程。

但法考人的負擔就比較重,當然目的不一樣備考就不一樣。

除了環境保護法,自然資源法,對於環境資源類的法律,還有森林法和礦產資源法要學習。

而這還只是法考的一本精講的範圍而已,除了這一本,還有七本精講,由此“管中窺豹”,就直觀的對法考的困難級別“可見一斑”了。

考試時間到交卷,直到下樓,孟棠腦瓜子都是濛濛的。

決定再戰一次法考的孟棠對要好好學習商經知的決心自然很堅定。

再戰法考,是法考人很常見的做法。因為不甘心。雖然,孟棠也知道,透過這個考試不會讓自己直接獲得很高的收入和社會地位。

甚至很多時候,沒證的法律銷售工作比有證的法律實習生的工資還高一些,對於沒有人脈和資源的人來說,拿了證意味著步入人生最為艱難的幾年。

熬過去了,年收入至少穩定在10w,如果本事特別到位,名氣也很好,按著分成走和律所籤合同的話,那可能有百萬。有能力的大佬,年收入千萬甚至過億都是正常的。

但社會中的每個行業,有佼佼者,也有一般人。還有混的很不行的,這都很正常。熬不過去更是屢見不鮮的事情了。

法考透過,只意味著有資格當律師,去考法院、檢察院,去當公證員,在執業賺錢之前的每個法律人,都要經歷律所的實習期、新律師的上手期、客戶案源的積累積澱期、持久的厚積薄發的收入和風險期,每一步都是挑戰!

挑戰過去,也是泱泱一大群人,在華國,和錢打交道的行業競爭都是殘酷的。

孟棠對這些一清二楚,但還是有自己的法律夢,法考的最大價值就是“門票”和“選擇權”,有了它,才有機會去進去瞧一瞧看看,不會被擋在外面。

法考的準備,都是對於法學知識的一次暴力填充。

如果時間能重來,孟棠不會再這麼晚開始,被時間的有限所困住。她很想提醒對於每一個想要備戰法考的人,早準備加之自律,才有勝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