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是不一樣的,而且,孟棠姑娘所分析的這些,和在未來生活中真正發生的這樣的案件的處置也未必一樣!”

楊堅眸中閃過異色,“的確如此!

正如孟棠姑娘之前背誦的是理論法,說明理論知識中,律法應該是這樣到未來,而與道德分離開的。

但終究有例外。

普天之下,民情各異,未來的律法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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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棠接著說道下一個理由:“

其次,是從先行行為的角度。危險是甲本來製造給丙的,甲遞牛奶的行為,客觀上,對丁製造了危險,(在正常的生活場景中,一句簡單的勸阻並不會達到實際效果)。

既然,甲對丁有了這樣的先行行為,那甲就有消除危險的義務,也就是不讓丁喝到有毒的牛奶。

綜上條件,甲的行為逐一分析,對於丙,也就是甲的妻子,構成的是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未遂;

而對於丁,也就是甲的兒子,構成的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既遂。

兩個行為前後獨立,分別評價,合在一起,並罰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