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百姓父母官(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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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影片還有最後一些內容,孟棠眼神熱切的繼續盯著這個影片,
雖然,出身西北的她對於華國多種戲劇表演,只對大西北的秦腔感興趣,有耐心聽下去。
但此時的她,看到萌物傳承式的戲劇更新方式,不禁對豫劇也有了一些看法了。
影片繼續的內容是:“
包拯對著公主的質問回答道:‘ 臣是百姓父母官!(1)’”
“好!”孟棠情不自禁為這一句拍手叫好!
而諸朝觀眾們也是如此!
*
秦朝。
嬴政欣賞地看著天幕中的這一句話,對於郡縣制之下的人而言,一縣之長的確是整個朝廷體系中最接近基層的領導者。
尤其是擁有判案許可權的縣令,所判案子是否遵守律法、秉公職守,這關係到這個縣的律法實施情況。
宮門附近站立著的趙高,在天幕中看到這一句話,目光深邃。
自己曾經的悲慘……如果當初,遇到這樣一個好的父母官……是不是……
自己的母親因為被人冤枉入了隱宮,自己弟弟幼年只能跟隨著母親在那個如同煉獄般的地方長大,吃盡了苦頭……
趙高此時想到這些,眸中閃過冷光,自己現在站的還是不夠高……要是……
手指緊扣掌心,他暗自下定決心,找準機會,一定要狠,否則遲早會被別人拽下去!
*
影片到了最後:“
公主一臉不屑的對著包拯說道:‘俺的江山由得俺~由得俺~(2)’
長大圓嘴巴的小貓面,說起話來,實在是在萌噠噠了!”
孟棠聽到這裡,不禁無奈,在那個時代,階級是不可覬覦的!
即使當官,即使是要為百姓鳴不平、理不公的好官,對於涉及公主等皇族案件,一直以來都是“燙手山芋”!
皇權時代,利益都要為皇權讓步,維護皇權是統治的根基。
所以“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能達到形式都已經屬於“公正”!
孟棠忽然想到法制史老師給自己講過的一個歷史典故——
“割發代首”——
曹操在行軍途中下令,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斬首。(3)
可後來有一次,在行軍途中,他的馬因受驚而踐踏了麥田。
自己犯法斬首自己?!
這如何可能!
曹操想到了好辦法——
他立即叫來執法官員,要求為自己定罪,遵守自己所制定的軍紀、以身作則。
而後,手下人郭嘉“適時地恰當的”引用《春秋》中“法不加於尊”,為他提供了“下臺階”的理由——
最後不斬首自己,但又不破壞規則。
曹操“無奈之下”接受了這個理由,但認為自己仍需受罰,於是割發代首,傳示三軍。
這種處理方式是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