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犯罪排除事由(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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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又如何理解?”楊堅疑惑的看向獨孤伽羅。
獨孤伽羅倒覺得這個不難理解,溫柔的說道:“‘假想’我猜一猜是‘讓人以為出現了被人要迫害的假象之意’吧!所以我以為‘假想防衛’應該是沒有危險的情況,但這個人卻誤解為自己將要或者正要被人所加害而防備別人的行為吧!”
楊堅就著自家皇后所說想了一會,也覺得是這個道理。“那這個題目中的乙那你所說,他是有偷人家的狗的,所以甲的行為和這個b選項不符合!”
至於其餘幾個選項,二人有些糾結。
……
孟棠對甲的行為開始分析——
“先從乙的行為出發。乙的確是有偷狗行為的,那甲就不屬於假想防衛,因為假想防衛的客觀條件是不存在危害行為,而主觀上行為人認為有。所以乙的客觀偷狗行為使得甲挽回財務的行為有正當性。
因為犯罪人在盜竊到財物後,主人或第三人當場能夠挽回財物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
可又因為一個行為成立正當防衛的前提是這個行為是有客觀危險性的,所以才需要用正當防衛來排除這個危險性。
所以甲喊住乙這一行為沒有危險性,然後也不需要再討論正當防衛了。
可等到乙放下麻袋,拋棄自己所盜竊的贓物以後,甲的挽回財物的追趕行為已經結束了,那之後的追趕行為就不是為了挽回財物了,那也就不是正當防衛了!
而是扭送行為。扭送行為是公民有權將犯了罪的人控制之後扭送到司法機關,屬於合法的行為。
所以,從根本上講,扭送行為的範圍只限於控制住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然後再交給司法機關。在限度以外,就不屬於扭送行為了!
而在這個題幹中,按照社會一般人心理來判斷,此時甲是能夠控制住乙的。那在乙倒地以後,甲再對乙實施暴力的行為就缺乏正當性了,不屬於正當防衛,所以也不再需要判斷防衛是否過當的問題了,而也不屬於扭送行為,則此時構成故意傷害!
”
……
秦朝。
“好!好!好!”嬴政一連三個“好!”表達自己此時的喜悅!眼中閃過一絲讚賞之色。他站起身來,踱步至殿中央。
心中繼續稱讚,這分析實在是太妙了!犯人的犯意考慮到了,而題幹中的犯人的每一個實施的行為也考慮到了!
罪行和責任分析的特別清晰,嬴政挑不出一點點不妥當之處!
他再次細細揣摩“扭送行為”和“正當防衛”在後世的真正含義,連連點頭。
身旁的李斯、王翦等人也一臉讚賞,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認,這通分析著實賞心悅目啊!尤其,在其中的細節有很多值得大秦借鑑的。
當然,也有人沒有想明白——
孟棠得出的結論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但她分析的一環扣著一環,對於甲和乙的行為中肯的進行評價,合乎邏輯也合乎情理,難以接受的人找不出一點破綻來反駁這個結論。
可心中有很不得勁!
只得將眼神繼續緊盯著天幕。
……
孟棠往下接著讀題——“
甲駕車不慎將行人乙撞成重傷,甲想逃離。行人乙看到這一情景,要求甲將乙送往醫院,甲拒絕並想要逃離。丙便把甲打成輕傷,威脅並強迫甲將乙送往醫院。甲害怕被丙繼續毆打,便答應將乙醫院。丙的行為構成?(引用2)
”
……
一個氣質孱弱的書生先看向了選項,發現:“哎!這個題目的選項和上一次的四個選項是一樣的!”
“孟棠姑娘現在做的題目範圍大致都在這一塊哎!魏兄,這次的題目好生有趣啊!”一旁聲音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