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真把一個好人逼沒轍了!(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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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憤慨!——
“寧淑:然後家屬讓他賠幾十萬,他覺得太高了!
接著,把對方受害人家屬都殺光了!”
……
“什麼?”
“我沒有聽錯吧!他因為賠錢而滅人滿門了?!”
“這進地獄都太輕,地獄十八層應該一層一層往下輪著體會,本來都他犯的錯,他居然還繼續作惡?!”
眾人義憤填膺!當然也有人產生疑惑。
“是不是賠償金太高,把人逼上絕路了!”
“對啊!萬一有什麼其他恩怨,他是去報仇呢!朝廷衙門居然判幾十萬,這也太多了!”
秦朝。
“駕車不慎撞得一死一傷,不慎的確惡性沒有那麼大!
過失殺和謀殺、故殺相比的確要有區分。
再加以賠償,雖不至於極刑,卻逃避法律責任,甚至事後報復受害人家屬,導致其全家遇害。
此等行徑,實為國法所不容,民憤極大。”
嬴政淡然分析,比這個惡劣太多的案件,自己也有講過,不足為奇。
但心中也有一些奇怪,後世的刑罰比自己以為的要輕很多!
嬴政作為統治集團的領導人,制定和編纂法典自然有了解和深入研究。
尤其對於其中的刑法很是重視,因為這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直接掛鉤。
“陛下所言極是!
果然,對付這種人,就得以重罰制惡!不施重罰,何以服眾!
該人將他人撞的一死一傷,如此惡劣,沒有及時的逮捕入監。
判了賠償之後居然滅人滿門,這不是判處極刑,絕對會引起百姓的恐慌和對衙門的不滿啊!”
李斯在一旁附和道。
一旁的扶蘇臉色慘白,但也明白這樣的人必須施加以國法。
他內心也有一些理解,仁政似乎對這樣的人是大福,對所有人以仁政,在這類案件中,絕對是對經歷悲慘的受害人的不公啊!
但父皇的以法治國……
在扶蘇看來隱患也巨大!所以,真正的治國之道應該怎樣走?
天幕中所展示的這個案件資訊給了扶蘇震撼的同時,也使其忽然產生了一些感悟。
……
當然,這類疑惑發言一被說出來,整個討論的氣氛,越發從犯罪人角度辯解到無理編造前傳,越發離譜。
讓旁邊的人都看不下去。
“滾!這寧淑姑娘都說了,是他無駕駛證開車,把人撞得一死一傷,都這麼悲慘了!你們居然還替他說話!”
但也有人反駁,“萬一賠償的錢財他就是賠不起,豈不是……”
但孟棠的下一句解釋讓受害者論的人閉上了嘴巴。
“在我國,刑法審判的賠償,是根據犯罪人的賠償能力和社會危害性等很多因素綜合判斷的。
法院能判這個賠償數目,證明這個人是能掏的起的。”
……
“看!給我看!你剛才說的打臉不!
後世的朝廷都能規定人人平等,那審判肯定也會公正的!”
“哎!這個人實在是惡劣了!判處絞刑都對他太輕鬆了,應該判處車裂之刑或者凌遲!”
“我覺得也是!”
“這樣的人活在世上,誰不害怕啊!
這太嚇人了!審判都給了他機會啊!他卻一點都不珍惜!
死不足惜啊!可惜那些死去了人的性命啊!”
“嗯?什麼叫‘審判都給了他機會’?”有小孩加入討論。
“哦!你這麼小啊,怪不得想不來!要是別人我就開罵了,小孩嘛,娘娘我脾氣好一點。
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