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備考繼續中4(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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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附和地稱讚!
*
孟棠接著繼解析這個題目的最後一個選項——
“
在現代華國的司法實踐中,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參與的刑事案件處理具有特殊性。
特殊之處在於這類案件不僅涉及法律適用的問題,還涉及到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其改過自新等多方面的考量。
因此,為保證實質公平,在現在的華國,這樣相關的法律規定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需要特別注意程式上的靈活性與合理性。
具體來說,在華國,18歲以下的是未成年人,以上的才是成年人!”
*
這個年齡的劃分引來圍觀天幕的諸朝人的驚訝。
“18?!這麼大?!我耳朵沒問題吧?!”
……
這樣的疑問句不斷地出現在各朝各代人的口中。
“未成年人”與“成年人”這兩個相對的名字究竟指的是什麼,諸朝人已經有了大概的認知。
雖然一些人可能當有人向他們提問的時候,還是會解釋不清,可幾乎所有人的腦海中,都明白意思了。
可正因為明白,理解這是啥意思了,所以,他們才驚訝聲不斷。
“按著未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邊界,那我們大漢是十五歲吧!”
“是啊!十五就已經很大了!男子幾乎都成家了,女子也出嫁了,不嫁人都要交稅的!哪裡需要等到十八啊?!”
“十五到十八,這可是足足三年啊!這樣一來,在這一年紀階段,這些人都可以幹很多事情了,但律法,肯定會和我們差不多給他們輕一點的處罰,只因為年齡?!”
“這……不該啊都這麼大了!這樣不害怕15到18歲的這些人肆無忌憚、猖狂至極啊!尤其成為地痞流氓,那也就真讓人惱火啊!”
“可不是嘛!……這不太好吧?!”
……
很多質疑聲出現了。
但這個時候,有人的頭腦依舊是清醒的,並沒有隨波逐流,仍舊保持著自己的思考,“可後世的華國治安看起來沒啥問題啊!一直是和諧的那個樣子啊!”
“好像真是的!即使衙門的的衙役出面執行律法,也沒有趾高氣昂、不可一世啊!”
“我沒記錯的話,未來的華國,此時可是十三億多人口啊!如果這樣不好的話,那未來華國的朝廷是用什麼手段把百姓治理的服服帖帖的呢?!沒有惹是生非的人啊!”
……
這些話一出,議論的火熱氣氛瞬間冷懈,不少的觀眾陷入了思考。
但還有人始終堅持自我:“所以,這個歲數比我朝的律法大,和治安無關?!不!我不信,後世的華國的朝廷肯定還有其他的手段!”
……
當然,有人認真思考,有人推翻之前的觀點,也有人的關注點在別的地方了——
“沒有惹是生非的人這不很正常嗎?!
嘿!你好好想想,天幕之上,在孟棠姑娘逛街的時候,出現了那麼多的未來之人,臉色如何,身材體型又如何?”
“高高大大?!白白胖胖?!”
“對哦!都是有福氣的,活的那麼滋潤!所以,後世的華國人都吃飽飯了,那為何還有惹是生非的人呢?!”
“這倒是!”
“不對!有些人的惹是生非和吃的飽不飽沒關係吧!有人吃的飽了也不消停啊!你們忘記那些貪官汙吏了嘛?吃的比咱們好太多,但想貪不就順手的很吧!
我的姨媽家的外甥在邊境經商,他給我透露,有個當官的為了斂財,不惜出賣邊境的防禦圖紙,幸得及時被手下的忠國之將舉報了!
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