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後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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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
他已經從天幕展示中看到了可怕的結果:農者不種地、商者不貿易、官者不行政,戶戶受困,國家何在!
劉邦心中頓時明白,對於毒品的嚴格管制,朝廷一定要設定的比鹽鐵的專營要更加嚴苛,毒品絕對不能出現在大漢的領土上。他立即召叢集臣,並借鑑孟棠所談及的後世人們的禁毒政策,商討對策。
“諸位愛卿,今日朕與爾等一起親眼目睹了此禍害。此物一旦流入民間,必將導致我們必須採取果斷措施,禁止此物出現在我大漢境內!”
臣子們的反應群臣紛紛議論起來,無不顯示出對這個問題的高度重視。
蕭何提議:“陛下,臣建議設立‘緝毒使’一職,專門負責打擊毒品交易,並加強對邊境的管控。”
一旁的陳平也提出自己的建議:“陛下,還需每年的某個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堅持開展禁毒宣傳,讓百姓瞭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警惕。”
“除了這一項,臣還建議對官員進行定期審查,確保無人涉足毒品買賣,以維護官場的清明。”
站在蕭何身後的周勃忽然出聲強調:“陛下,對於膽敢走私毒品者,必須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劉邦滿意地點了點頭,說道:“諸位愛卿,你們的意見都很中肯。我們將齊心協力,確保我大漢不受毒品之害。”
其他朝代的朝堂也和漢朝一樣進行著。
孟棠繼續看向——“c趙某明知鄰居錢某有癲癇,出於故意而與鄰居錢某吵架,使其發病,渾身抽搐。趙某見狀故意不救助。錢某因無人救助而死亡。
趙某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知道別人有重病,還故意?!這人好惡毒啊!”
“對啊!他故意的,這應該重判!”
“他故意誘導鄰居發病,還眼睜睜看著不救不管,這和用刀子殺人有什麼區別?”
……
和各朝各代觀眾們樸素法律意識所一致,孟棠按著刑法總論的知識來分析這個選項,
“我們現在的刑法學理論認為先行行為會產生作為義務。題目中的趙某是故意引起錢某癲癇發作,雖然只是吵架行為,但這因為錢某得特殊體質而給錢某製造了危險。
所以,趙某和錢某吵架並引發錢某癲癇發作的這個行為我們就叫做先行行為,這個先行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