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這真的就是我的神明啊!(第1/4頁)
章節報錯
嚴飛心想,自己這也算是因禍得福了!
古人所云: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不曾經歷什麼,嚴飛只覺得這句話輕飄飄的。而當他有這一番經歷以後,此刻的他對於這一句話有了更深的感觸!這句話變得有了分量!
……
孟棠經過五分鐘的翻書複習,終於把華國古代的典當制度和其他主要買賣制度瞭解明白了!
於是總結道:“典當是古代一種特別的民事制度,在唐朝的時候完整形成,唐末的時候開始使用“典”或者“典當”這樣的描述詞。
典當就是一種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至於具體的細節,我在之後的買賣制度一起接著聊。
所以A選項沒有問題。
西周的時候買賣契約的確叫做‘質劑’。
在土地、房產、牲畜等大宗物品的買賣中,通常使用“質”來記錄交易細節。而借貸和小額交易,則用“劑”。”(引用1)
秦朝。
“西周的事情幾千年以後的華國也瞭解的如此詳細?”嬴政有些驚奇,但這還在他的理解範圍以內。
未來的華國上的了天,下得了海,往前知道西周,可能還探索的更多,這是何等的強大啊!
西周的人們發生的事情都清楚這麼多,那朕的大秦,後世肯定也知道很多。
他忽然有些想法,在孟棠姑娘所在的後世,大秦又是如何的呢?
商人巴清也驚訝的聽著孟棠所說,但注意力更多集中在知識上,“質劑”屬於西周的買賣,現在也在適用著。
那在大秦以後的買賣是不是也會被談及?尤其這典當制度,說一會聊?這究竟指的是什麼?
她緊緊盯著天幕,視線一刻也不敢停歇,並叫手下也一起。
正所謂人多力量大嘛,還能避免自己因為緊張或可能出現的錯誤。
……
孟棠接著說道:“
……
買賣契約的形式,到了宋朝,由於人們的需求更加多樣化,需求創造空間,所以這個時候的買賣契約也更加多元化,此時分為三種。
這三種分別是:絕賣、活賣和賒買。
而買方是專門的典當行的話,就是三種典當的形式:絕當、活當和賒當。
當然在典當制度其中,有些權利歸屬,和買賣契約有所不同。
“絕賣”、“活賣”和“賒買”是華國古代貿易活動中常見的交易形式。
絕賣是指將財產完全轉讓給買方,買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賣方不再保留任何權利。(1)
在絕賣交易完成後,賣方與買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後續的權利義務關係。財產的所有權完全轉移給買方。
這麼說理解有些費勁,那就來舉個例子,張三將一塊土地以100兩銀子的價格賣給李四,李四一次性支付100兩銀子,土地所有權完全歸李四所有,張三不再有任何權利。
也就是說這塊土地從交易完成之後,這塊地就是李四的了,和張三沒有任何關係了!”
唐朝。
宮內的御書房裡,燭光搖曳,映照著李世民沉思的面容。他剛剛從對杜甫詩歌的鑑賞中回過神來,目光轉向了孟棠遞給他的題目。
“那麼,‘絕賣’的意思就是徹底賣掉,什麼都不保留,而其他兩種方式並非如此?看來,這些規定都是基於百姓的習慣制定的啊!”李世民低沉而有力的說道,眼中閃爍著思索的光芒。
他從孟棠提供的資訊中推斷出,這種靈活的制度源自民間的習慣。
李世民對此微微點頭,讚歎道:“這些規定確實體現了百姓的智慧啊!”
一旁的房玄齡也頻頻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