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可真相是——都是演和裝?!(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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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何對這一點有些執念——
這源於孟棠在大學的時候有一次的家教經歷,自己兢兢業業教授知識,由於是自己學院的老師介紹自己的朋友的孩子需要輔導,所以礙於師生關係價格比市場價低一些。
但孟棠也很珍惜這樣的機會。初一知識的講解,對孟棠而言小事一樁!
這個朋友的孩子是個女生,學習在孟棠以為自己的功勞之下越加進步,思考反應飛速!
可——
就在孟棠以為自己會取得小孩成績大幅度提升的捷報的時候,
家長在一次孟棠結束家教之後,卻委婉的提醒了孟棠注意自己閨女的做作業時候的抄答案問題。
原來,女孩每一次說自己聽懂了,其實是不懂裝懂,
但自尊心超級高的她即使沒有反應那麼快但天賦中有極強表演能力的她讓孟棠沒有察覺!
作業越做越好!講解一點就通!
可真相是——都是演和裝?!
真是好悲慘啊!哎!
得知真相的孟棠內心滿是破碎——
辛勤的付出、每一晚都超過了本來談好的時間、而自己也沒多收錢、自以為很細緻的講解和耐心的引導、每週空閒還有教輔反思總結與改進計劃書——
得到的卻是欺騙!
所以,孟棠其實對自己的回答問題的能力其實都有些自卑的,生怕自己耽誤別人。
呀!押韻了!孟棠無奈的苦笑。
這是孟棠忘不了的一段經歷!
孟棠在饒於財期待的眼神之下,信心倍增,繼續加大馬力:“……
分公司由總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通常沒有獨立的決策權。
並且,分公司的日常運營和財務管理通常由總公司統一安排和監督。
所以,正因為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所以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務報表,其財務資料直接納入總公司的財務報表中。
當然,分公司可能有內部核算系統,但最終的財務報告由總公司統一編制。
一個人的身體的一部分自然屬於這個身體。
這就相當於你用你的腳去踢了別人,別人向你追究賠償責任,但你不可能說是自己的腿踢了受害的一方,而不是自己吧。
這就屬於無理的詭辯了!”
漢朝。
劉邦聽著孟棠為了讓聽眾更容易理解所類比的例子而哈哈大笑,
“這……哈哈!不過,的確是一個道理!總不能為了不賠別人錢而斷了自己的腿吧!”
丞相陳平的肩膀也微微顫抖,就依孟棠姑娘所言,這純屬詭辯!
這樣的講授知識倒是新奇和有效!
這讓人更快理解啊!
比如現在,陳平很快反應到,現在的朝廷相當於“總公司”,而各郡縣,就是朝廷的“分公司”!
舉一反三,果然優秀!
陳平心中對正在講解知識的孟棠很是欣賞,後世的女子都這般厲害?
也是,漢朝現在不有手段更厲害的女子嘛!女子不可小覷!
自己可不敢,現在小覷就是殺人之禍,自己可不是蠢貨啊!
哎!現在如此,後世也如此!陳平感慨道。
……
孟棠:“
所以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債務和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分公司的行為後果直接歸屬於總公司。當然,這不影響總公司的內部追責。
總公司可以在內部對分公司進行責任劃分,但對外仍然由總公司承擔最終責任。”
聽到這裡的萬三若有所思,那自己是不是……嘿嘿!
又學到有用的知識了!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