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甚至這個母親,為了自己的孩子的前途,還要低三下四去求得這個自己婚姻的插足者的諒解。

一份諒解,加上傷情,協商是可以自洽自諒的。

這對於婚姻家庭中的受害者,簡直是又一次傷害。

可這,就是對這個男孩,無腦盲目往前衝,不計後果的懲罰。

法律,保護的是理智的守法人。

孟棠在回憶的時候,也把這個事情回顧給諸朝的觀眾們聽到。

*

漢朝。

呂雉冷眼聽著孟棠在天幕之上敘述的這個事情,一味相信一個男人的海誓山盟的女子的悲慘下場,最後還牽連自己的子嗣沾了這些汙垢……

後世是一夫一妻制,沒有妾的存在,這是孟棠之前給他們科普過的。

所以,後世的婚姻第三者的地位,大約相當於現在漢朝的外室。

這個有何煩憂?!

相比,這個男子花給外室的錢財,這個女子都能要回。

權利都寫在律法的正文中,可冒然的出牌、加上感情用事,想到這裡,她心中嘆了一口氣。

而且,這個女子的兒子,為何只打女子,他那個作惡的爹又美美的隱身在其後了?!

而又因為後世的道德已經很少用律法做評斷了,可打人者從古至今,律法可一直在管。

就這樣,這女子和自己的孩子就落了下風。

真是愚蠢至極!

可大約相當於並不是等於,後世的律法對所有人都平等保護。

怎麼看,結果對這對母子都是不利的!

信男人的下場,還是一如既往的悽慘啊!

她的腦海中,再一次回想到,劉邦當年對待自己的兩個孩子的舉動,冷笑,對權力爭奪的慾望更強烈了。

至於對待自己,呂雉早就沒有任何期待了。

至於什麼所謂的美好回憶,從未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