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張寶健控告陳景城(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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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會有很多麻煩。
“他還能有律師?他一個貧困戶,從哪裡來的律師?”
陳景城也平靜很多。
但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警員跑過來說道:“陳鄉長、郭隊長,有一個男人自稱是張寶健的律師。”
聽到這話,陳景城等人看向警員,隨後扭頭看向在外等待的那個律師。
不用想,這必然是老爺知道張寶健被抓,特地安排過來的人。
“看到沒有,我的律師來了,你走不了了,陳鄉長你動手打我,我一定讓你付出代價。”
張寶健看向外邊大聲呼喊:“我在這裡,我在這裡,他們打我。”
律師聽到動靜,立刻朝著審訊室的方向跑去。
他拉開郭亭宇和張寶健,擋在張寶健身前,臉上表情嚴肅說道:“我是張寶健張先生的律師,從現在開始,我全權代理張先生的案件,剛剛我的當事人說你們對我當事人動手,是誰動手?”
郭亭宇看著律師,臉上表情嚴肅。
他扭頭看向陳景城,小聲說道:“陳鄉長,你先走。”
陳景城看到律師這架勢,也沒有辦法,只能先行一步離開。
“就是他對我動手,別讓他走,抓住他。”
張寶健指著陳景城吼道。
“那位先生,請你站住。”
律師立刻指著陳景城說道。
“行了,你們還要告我們鄉長?你憑什麼?”
“昨天晚上張寶健你手持兇器對我麼你鄉長動手,也就是我們鄉長深明大義並沒有追究責任,如果追究責任,你覺得現在你還能站在這裡?”
“還有在你家裡被鐵鏈鎖著的那個女子,人家也沒有現在說讓你承擔責任,否則的話你就是囚禁大學生,誘騙拐賣。”
郭亭宇說出張寶健的罪名。
聽到郭亭宇這麼說,律師扭頭和張寶健互相看了一眼,律師輕輕搖頭,示意張寶健不要追究。
“現在你們有什麼證據抓著我的當事人?如果只是懷疑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就只能關押二十四小時。”
“二十四小時之後,你們就要放了我的當事人。”
律師提出要求。
“沒錯,二十四小時你不用著急,現在時間還早,等到凌晨一點你再來。”
郭亭宇說出張寶健可以出去的時間。
律師聞言,也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同意。
畢竟二十四小時的規定是死的。
“你在裡邊什麼都不用說,什麼也不用做,如果有人對你動手你就記住,隨後會挨個找他們算賬。”
律師對張寶健叮囑。
這話也是對張寶健的提醒,只要張寶健什麼都不說,就能保證張寶健不會有事情發生。
與此同時,陳景城和鬱心怡離開警局,他們開車來到河邊,車停在路邊,兩人走路朝著河邊走去。
:()從鄉鎮科員到權利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