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來就話長了……”

第十章

三天前,經陳大山解釋之後,真相終於大白。

原來江允寧的父親江介寰投資生意成功,在當年累積了不少資產,由於離婚後沒有再娶,也沒有其他的兒女,於是在生病後他立了份遺囑,將他所有的財產交由信託管理。

“江介寰先生的財產信託是為了江允寧小姐所設的,在她結婚之前,這筆財產的孳息,一大部分用在江先生的故鄉建設,剩下的則當成江小姐的生活費和學費,等到江小姐結婚,信託會自動解除,所有的財產歸到江小姐名下,供她任意使用。”接到通知趕來的陳大山簡單解釋了這份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