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解圍(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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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延章外頭有正事忙,已是連吃飯都不顧上點,一日睡上兩個多時辰都要偷笑,如果再自己寫摺子,便不用再休息了。他帶來的人太少,經事又太少,幾乎都要教著用,沒幾個老成的,做到一府、一州之位,奏章多半都有幕僚幫著草擬,可顧延章的幕僚寫出來的奏章文采倒是夠了,想要送上去,卻是差了不止一星半點。
這其中差的不是旁的,是立場與視角的問題。
眾人皆是幕僚,沒有做過官,甚至連官場都少有人入過,哪怕看過無數名人奏疏,學的也是框架與風骨,卻難仿其神,究其原因,便是沒有實歷,難以設身處地而已。
奏疏的風格同文章截然不同,議諫的奏摺更是同述事的奏疏風格全然不同,想要養一個熟稔的能幫著寫述事奏摺的幕僚,實在是不容易,需要慢慢調整、修改筆法。
季清菱看著時間緊,又知道人人都忙,一點一點去改是來不及了,索性自己接了過來。
為了上回那一份送去京城的摺子,草稿她都打了足足兩天,後來又刪又改,又用了三四日功夫,其中花的力氣最多的,就是“請罪”的部分。
顧延章在邕州行事,不能說全然沒有問題,縱然有功,卻不乏擅作主張的部分,譬如擅自動用投降的叛兵,譬如堅持在賑災之前先行抄劄,這些部分放在當時的情境下,是最好的選擇,可在京城裡頭的人看來,他們不在其中,未經其事,哪裡又會理解——便是能理解,也要不理解,才合乎利益。
季清菱要做的就是猜測京城中的那些朝臣會在那一項事情上挑毛病,又會如何挑毛病,並且把那些挑出來的毛病,提前一一堵上,還要讓天子知曉,顧延章從前那樣行事,真正是迫不得已,但凡有得另一個選擇,他都不會那般做,另有一樁,便是他知道那是錯的,並且願意認罪。
“認罪”是大前提,先擺明了自己的態度——我是沒有功勞的,便是有那麼一點微末之功,也是天子任用得力,至於做了錯事,那是我能力不足,只求按律處罰。
這一著雖是已退為進,可沒有幾個人願意做,因為很容易就弄假成真。
也許天子撐不住下頭人鬧得厲害,便當真把功勞給抹了,尋常人哪裡能接受辛苦這樣久,一點封賞都沒有?
可顧延章卻不同。
他年歲還小,立功已是很多,將來更是有無數立功的機會,左右又不可能在幾年內入院入堂,比起此時爭那一點半點的功勞,還不如在天子面前賣個好,叫他記著這一時還欠著某某人的功勞——豈不比那一級半品的來得重要?
五六品的官員京城並不少,可能在天子面前賣好解圍的,怕是數不出幾個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