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你們惹白瀟做什麼?(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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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
這次何志皓沒有坐在辯護席上。
而是站在了法庭正中央的被告席上,成了第一被告。
第二被告則是福利院院長陳鑫。
第三被告是網路“水軍”操控者魔都有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曾友亮出庭參加訴訟。
第四被告是有量科技公司的法人曾友亮。
而法庭右側的辯護席上只有兩位律師,分別是福利院院長陳鑫的律師,和有量科技公司暨曾友亮的律師。
何志皓雖然這次是被告人,但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律師,所以,何志皓沒有讓別人辯護,而是選擇自我辯護。
何志皓這次胸有成竹,白瀟必定敗訴。
因為他和另外兩個被告之間的交易都是透過第三方去聯絡,並且使用的是現金。
就算白瀟知道是自己指使的。
也找不到任何證據來證明自己是【黑熱搜】背後的幕後指使。
其實,做這些動作之前。
何志皓早就預知到白瀟肯定是會起訴水軍背後的操縱者。
而水軍背後的操縱者也必定會敗訴。
“水軍”公司的曾友亮也知道自己會輸。
因為水軍散發出去的帖子上面針對白瀟的事情是假的,“水軍”公司在法庭上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是真的。
但這都無所謂。
反正敗訴的賠給白瀟的錢也算在收費裡了。
白瀟忘恩負義、白眼狼、渣男、漢-奸的負面形象已經散播出去了。
就算白瀟最後勝訴,也挽回不了已經在網友心中先入為主的形象。
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很多時候,比起闢謠,大家更願意去相信“小道訊息”。
特別是現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共情常常操縱著網民的情感,比如白瀟是渣男這個事情,就能夠獲得絕大部分女生的共情。
而且願意相信的人會用各種理由去合理化“謠言”。
“這場庭審不用看,告“水軍”的那些指定贏,白瀟自己談戀愛的那些事,你問人家要證據,人家肯定沒有噻。”
“就跟那些明星,有沒有跟哪個導演睡過一樣,睡肯定是睡了,但人家爆料的人又不可能在他們床底下躲著,哪有什麼證據,但是懂的都懂。。。”
“就跟古代滴血認親是一個道理,做做樣子給大家看的。”
……
回到庭審。
法官依次核實原被告方的身份資訊,和告知訴訟權利後進入正式的審理程式。
法官道:“請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白瀟開始陳述:“好的,審判長。”
“原告方的第一個訴訟請求是,追究何志皓製造、散佈本人謠言,惡意詆譭、損害本人名譽、侵犯本人隱私的責任,並判何志皓三年有期徒刑,賠償本人精神撫慰金、交通費、誤工費共計20萬元,並登報道歉!”
“第二個訴訟請求是,追究何志皓教唆曾友亮、陳鑫在網路上編造、散佈本人的謠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責任,並判何志皓三年有期徒刑!”
“第三個訴訟請求,追究愛芯福利院院長陳鑫製造、散佈本人謠言,惡意詆譭、損害本人名譽的責任,並判陳鑫三年有期徒刑,賠償本人精神撫慰金、交通費、誤工費共計20萬元,並登報道歉!”
“第四個訴訟請求,追究福利院院長陳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00萬元的責任,並判陳鑫無期徒刑!”
“第五個訴訟請求,追究福利院院長陳鑫貪汙福利院撥款、捐款共計2600萬元的責任,並判陳鑫死刑,沒收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