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受害者有罪論?!(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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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日!
這次開庭。
何志皓不僅申請了庭審直播。
還請了不少記者朋友過來觀看開庭。
準備好好大展拳腳一番。
別老虎不發威,當是病貓。
這次法院已經預見到了這次來旁聽的人會很多。
早早地把大法庭準備好了。
果不其然。
旁聽席坐滿了人。
正式開庭。
書記員一如既往地先宣佈法庭紀律。
“根據《華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現在宣佈法庭紀律!”
“第一條 全部人員在庭審活動中……”
……
宣讀完畢。
書記員:“請原告、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入庭就坐。”
白瀟等人依次進入法庭落座。
白瀟、熊星星、棉棉父母並排坐在原告席上。
何志皓坐在對面的被告辯護席上。
書記員:“請全體起立!”
“請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入庭。”
書記員話音一落,整個大法庭的人都馬上站立。
法官身著法袍依次縱隊進入法庭到審判席位落座。
本案由陳辰法官主審。
法官:“請坐下。”
書記員:“報告審判長,庭前工作準備就緒,可以開庭!”
法官敲擊法槌:“現在開庭!”
“請法警帶被告人到庭!”
法警收到法官的指示後,將蔡何緩緩帶上法庭中央。
因為蔡何是祖國花朵,所以沒有對他使用手烤等警械。
蔡何一身輕鬆、嘻嘻哈哈地走到了法庭中央,毫無畏懼。
法官依次核實原被告方的身份資訊,和告知訴訟權利後進入正式的審理程式。
法官道:“請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收到指示後,白瀟開始陳述:“好的,審判長。”
“原告方的第一個訴訟請求是,追究被告人蔡何殺害棉棉的刑事責任,並判被告人蔡何無期徒刑!”
“第二個訴訟請求是,判被告人蔡何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律師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300萬元,蔡何父母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法官:“請被告律師對原告律師提出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何志皓答辯:“好的,審判長!”
“本案經過警-方的多方調查和取證,被告人在實施殺害行為時不滿總角週歲。”
“根據《華國刑法》的規定,被告人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為此,警-方還做出了《撤銷案件決定書》!”
“因此,原告方的第一項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關於原告方的第二項訴訟請求。”
“我認為原告方所提金額過高,遠遠超過了被告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
“被告家庭上有四個需要贍養的老人,下有需要繼續接受教育和心理治療的被告人。”
“如果被告家庭承擔原告方提出的鉅額賠償,則被告的家庭生活將會難以為繼。”
“進而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除此之外,被告人殺害棉棉固然有錯。”
“難道棉棉的監護人就沒有存在過錯嗎?”
“如果棉棉的監護人把棉棉看管好,棉棉也不會被被告人帶走。”
“也就不會被殺害。”
“所以,對於棉棉的死,原被告應各承擔一半的責任,而不是把責任都推到被告人身上。”
棉棉父母萬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