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賣了還幫數錢(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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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前臉唰的一下就紅了!
趕緊撇清關係:“審判長,白瀟誹謗,我要告他誹謗!!!”
“我不知道這100萬律師費是贓款!”
“我這是善意所得,不應當追繳!”
白瀟似乎是想起了什麼又說:“審判長,我還要告項前偷稅漏稅!”
“人販子這100萬是直接轉到項前個人賬戶的,沒有走公賬,進律所賬戶!”
“更沒有給人販子開發票,違反法律的規定!”
項前已經在心裡把白瀟罵了一萬遍了,沒想到白瀟這麼毒!
因為項前跟律所是三七分成,自己的案子項前分七,律所分三。
項前不想給律所分30萬那麼多。
所以跟律所說的是,他只收了人販子5萬塊錢律師費,只是這5萬還沒轉到律所賬戶。
現在搞得還涉嫌偷稅漏稅了,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啊!!!
他知道,不管自己怎麼辯解,律師收了錢不給開發票這個事情,捅到律協那裡,一舉報一個準。
萬萬沒想到這白瀟連這個都扒出來了。
但項前還是辯解:“前段時間太忙了,本來計劃今天開完庭就給人販子開發票的。”
“100萬律師費只是暫時放在我這裡,我也是打算今天晚點轉去律所賬戶。”
其實,白瀟知道有一小部分律師會這麼操作。
就是為了偷稅漏稅,和少給律所點分成。
只能算項前倒黴了,誰讓他遇上的是白瀟。
白瀟偏偏又開了天眼能看到別人犯罪與否。
白瀟原本也懶得浪費精力理項前。
但是這個項前不管白瀟說什麼,都一直在那裡槓。
白瀟只能先把項前處理了,才能好好地處理四村。
實屬無奈之舉~
熊星星一看就知道白瀟要對項前火力全開了。
誰知!
白瀟竟然開始念法條!
眾人一臉懵逼!
白瀟:“《華國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官問:“白律師,你念法條做什麼?”
白瀟:“抱歉,審判長,突然想到這個法律規定,不由自主唸了出來!”
法官突然懂白瀟要做什麼了,心想這小子真陰,假裝斥責:“注意法庭紀律!”
法官繼續問白瀟:“白律師,你說項律師犯掩飾隱瞞犯罪收益所得罪的依據是什麼?”
白瀟回:“依據就是項律師明知這律師費是贓款還收取!”
項前反駁:“胡說,我不明知!”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知道人販子給我是的贓款?”
突然。
人販子開口:“我!法官,我要舉報!我要立功!”
“我要揭發項律師!”
“我跟項律師說過,100萬律師費是拐賣掙的!”
人販子不愧是老江湖,一點就通,剛剛白瀟念法條就是在點人販子。
殊不知人販子又一次掉進了白瀟設的陷阱裡了。
項前衝著人販子罵道:“艹,你什麼豬腦子?!!!”
“你腦子是有天坑嗎???”
“你以為你舉報我就是立功嗎?”
“你特碼的被白瀟賣了還幫人數錢!!!”
“你要死自己去死,還拉我墊背!!!”
項前胡亂罵一通,情緒極其激動。
人販子整個人都凌亂了,不知道項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