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勇說:“當時沒想得起來。”

白瀟繼續問:“11月26日晚上,你和林紅琴開車去哪裡找的林一白?”

一問到具體細節張振勇就傻筆了,一時現編還真不那麼容易,腦子有點卡殼。

張振勇只能硬著一邊編一邊回:“我們先是開到了家附近的街心公園那裡找,後面又去家附近的那幾家網咖去找,還有遊戲廳也去找了,後面找不到就回了。”

白瀟再問:“你和林紅琴是11月27日的什麼時間去哪裡找的林一白?”

張振勇繼續一邊編一邊回:“27號啊,27號下班是六點鐘下的班,那應該就是吃了飯七八點開車出去找的吧。”

“去了……去了……那個…那個好健體育公園,還去了…那個江邊,家附近的那個江邊,後面沒找到我們只能又回去了。”

白瀟說:“嗯,你繼續把28號、29號、30號的說說吧。”

張振勇cpU都要燒了,硬著頭皮繼續編:“哦,好,28號的話也是下班之後的那個時間吃吃飯去找的。”

“去了家附近的萬噠廣場和它旁邊的那條美食街去找了。”

“29號的話,去了……那個那個,那個內灘找的,雖然離我們家很遠,但我們想著他會不會因為熱鬧去那邊玩了。”

“30號的話,就在大街上亂轉,就沒了。”

編完之後張振勇直接鬆了一大口氣,終於編完了!

白瀟看出來這是張振勇是現編的,沒有跟林紅琴事先勾兌過,所以白瀟就沒有必要追問更細節的路線。

如果張振勇跟林紅琴有事先勾兌過這事,那麼白瀟肯定要問更具體的路線,對於假的事情,一旦問細節就很容易露餡。

張振勇剛喘口氣,白瀟又問:“你和林紅琴找了這麼多地方,為什麼沒想著去他同學家找找呢?為什麼沒想著去你丈母孃家找找呢?”

這個問題白瀟當然知道他不會老實回答,但還是要問。

因為很多問題的目的不是為了問給對方回答的,是問給法官聽的,是給法官提供了一個案件的疑點。

張振勇只能抄剛剛沒有給親戚朋友同學打電話的答案,回:“當時沒想到。”

白瀟看向審判席道:“審判長,我對被告人張振勇的回答暫時到這裡,可以提林紅琴進行發問了。”

主審法官道:“嗯,法警帶張振勇下去,把林紅琴帶上來。”

後知後覺的張振勇才反應過來,這個白瀟該不會是要把剛剛問自己的那些問題再問林紅琴一遍吧?!!!

臥槽!遭了白瀟的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