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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副主任大喝一聲。然後朝主任說:“姓潘的,你怎麼胡作非為我管不著。但要先說明一聲,我反對隨便開槍。這就是我的態度,下面就沒了我的責任。”
主任雖然專橫,但並不傻。女孩沒有反抗,他就不能開槍。別的事都可以馬虎,唯獨開槍,上級會嚴肅追查。關鍵是他的副手不配合,他會說出真相。
警察沒一會就來了,主任報的警。對於警察的現場詢問,吳煙哭著回答:“我有錯,我認罪。是我扔了一顆石頭,將水庫給炸了。”她這不算撒謊,也不算狡辯。她確實扔了一塊小石子,已自覺擴大成石頭了。而靈氣包的事,屬嚴格保密範疇。
嗯,一顆石頭將水庫炸了?警察完全不相信。旁邊兩個持槍保衛,也老實證明,確實看到吳煙扔了一個什麼東西。因為早就注意這兩個女孩,所以一爆炸就立即抓住她倆。沒見她們有其它特別的動作。
吳煙與李秀英被帶去縣局繼續調查。留下兩個警察勘查爆炸現場。庫水洶湧,無法下去檢視。走訪附近目擊人士,爆炸響聲怎樣,有沒有見到硝煙,有沒有聞到炸藥味。
除了“轟隆”一聲大響,其它都沒看到也沒聽到。這是怎樣的炸彈或炸藥包?兩個警察撓撓頭皮,相互看了一眼。回去找專家解釋去,或許是什麼新的爆炸物。
炸水庫,這是大案。回到縣局,吳煙與李秀英立即被帶進審訊室。無奈兩個女孩都不說話。不是她們頑抗到底,是無話可說。
採用疲勞審訊,輪番轟炸,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訊問。警察只問最簡單的問題,你們用的是什麼炸藥。沒有回答。
警察再問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問題,你們姓什麼,叫什麼,連家庭住址都不問了。沒有回答。
警察使詐,隔壁那女生是你同夥吧?她都說了,你也說吧。說了就放你回家。沒有回答。
有人說了,作者你就是個傻-逼。吳煙與李秀英是金丹期修真者吔!她倆要走,警察攔得住?
是的,她們要走警察攔不住。隨便一個隱身就跑得無影無蹤。不在普通人面前使用法術,是修真界的禁忌。好吧,這些禁忌也沒多少人認真執行。可是無論多麼大膽的修真人,他只敢在非公共場合人少的情況下違反禁忌。
警察局是國家機器,是暴力機關。你公然在這兒使用法術,就是與國家對抗。否則要特勤組幹什麼?
又有人說了,作者你還是傻-逼。吳煙與李秀英都高官子弟,打個電話就有人來保她們出去。這又涉及她們另一項原則,來世間歷練就要遵守世間法度。
她們也未將家庭出身當回事。某些時候可以利用家庭關係為自己謀一點方便,比如外出時找賓館。但絕不會以家庭勢力壓人。
是的是的,不錯不錯。很多很多的高官子弟,甚至不是高官的官員子弟都用家庭背景壓人壓地方官員。這些都是一些沒本事,沒能耐,沒水平,沒文化,沒素質的紈絝子弟。這些紈絝子弟本人什麼都沒有,唯一擁有的就是家庭。所以他們以此炫耀,以此壓人欺人。
吳煙與李秀英是這樣的人嗎?她們所擁有的,比她們家庭更多更強大。她們沒必要仗家庭的勢。法院判得罪刑適當,她們服判。如果枉法裁判,當然也不會就此委屈自己。要走,容易得很。正因為隨時可以走,才不急著走。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警察採用暴力或侮辱性的刑訊逼供,她們當然要反抗。這個,無人能怪她們。遵守禁忌,不等於任人欺凌。
警察沒有暴力刑訊,只是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審訊。對於這個,她倆不在乎。在乎的是警察,他們自己受不了了。
不是這個縣的警察多麼的文明執法。這麼漂亮的女孩,讓警察下不了手是一方面。另外,圍繞這個案件,縣裡有關人物正在進行著激烈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