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地辱罵、踢打、殘忍地對待甚至殺死”他們,怎麼辦呢?如果一些公民因為無法得到適當的教育和工作的機會,而在“密封的貧窮的牢籠中窒息”,又該怎麼辦呢?如果對這些權利的否認已經足夠普遍化和系統化,我們就被迫得出結論,社會契約的條款是不值得尊重的。這樣,如果我們繼續要求處於劣勢地位的群體遵守法律並且也尊重社會制度,我們就是在要求,即使否認他們享有社會安排帶來的利益,也要他們接受透過社會安排強加於他們身上的負擔。

這一推理思路暗示著,與其說和平抵抗是社會中被奪去公民權的群體不願意採用的“最後的訴求”,不如說它事實上是表達抗議的最自然合理的方式。因為當他們被拒絕分享當前社會利益的公平份額,事實上,沒有公民權的人就從社會契約(要求他們支援使別人的利益成為可能的安排)中得到了豁免。這是和平抵抗的最深層次的理由,並且為社會契約理論贏得了榮譽,它對這一點的揭示如此清晰。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10章 社會契約思想(9)

理論的困難

與功利主義、康德主義和德性倫理學一樣,社會契約理論是當前道德哲學的重要觀點之一。不難理解這一理論為什麼如此普及,它似乎對道德生活進行了很多解釋。能說什麼反對它的話呢?我將討論對它的兩點反對意見。然而,在這樣做之前,我首先解釋為什麼這一理論並沒有人們經常宣稱的優勢。

道德哲學對客觀道德事實的觀念有著很長久的愛恨關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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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這一事實的存在賦予了整個道德理論事業以意義:什麼是倫理學家的責任?他們試圖發現道德事實。另一方面,客觀的道德真理的觀念提出了一些尷尬的問題:這些“道德事實”是什麼樣的?我們怎麼能知道它們是“道德事實”?我們不能看到一個行為是錯的,對嗎?我們能以其他方式理解行為的錯誤性嗎?

社會契約理論認為,他們圍繞這些問題已經找到了一個方法。他們說,道德有一個完全客觀的基礎,但是,我們不必假定任何“道德事實”以解釋它是什麼。道德只是理性的人為了他們的共同利益而同意的一套規範體系。而且,我們能透過客觀的調查決定那些規範是什麼。這樣我們就不再需要任何神秘的“道德事實”了。

然而,這個思路是有缺陷的。它首先說,“沒有道德事實”, 接著說“道德在於我們為了共同利益而同意的規範”,問題是,利益(benefit)的概念就是一個道德的或評價的概念。利益就是對某人善(good)。所以,確證存在利益的理論也就確證了道德事實的存在,換句話說,關於什麼構建了利益的事實。

社會契約理論的捍衛者可能回應說,“這個理論並不是關於利益的,而是關於偏好(preference)的——關於得到你想要的東西。道德是要求我們合作以便我們能更多地得到想要的東西的規範體系”。但是,這並不能解決問題,為了成為道德理論,社會契約理論需要說“得到你想要的東西是善的”或者“理性地行為是善的”。(如果它不作這樣的斷言,那麼什麼能使它成為道德理論或者價值理論?)如果得到你想要的東西或者理性地行為是善的,那麼,這就是道德或價值事實。

這裡的問題完全是一般性的。所有的道德理論都是關於“什麼是重要的”的理論,這樣,它們全部都要作出“某某重要”或者“做某某是善的”這類形式的斷言。因此,社會契約理論和所有其他道德理論坐在同一條船上。

對社會契約理論最普通的反對是它基於歷史的虛構。它要求我們想象人們曾經生活在與其他人的孤立之中,他們發現這不堪忍受,最後他們重新聯合在一起,同意遵從互利的社會規範。但是,這些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