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拾來都是成年男人了,他總要找女人吧。再加上雖然我不討厭他,甚至漸漸對他產生依賴感,但我並不愛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問題!

他不停地跟我說,拾來是個真正的漢子。描述著他的事蹟。我沒有回答,只是微笑地聽著。對於我這個現代人來說,張拾來的英雄事蹟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殺人碎屍罪呢!

“拾來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為他的刀法造詣很高,有本事把細小的雪花劈成兩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尋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鋒也特別的利。是龍頭前年來的時候帶過來說要送給這兒最好的刀手的,當然,是拾來最後得到了。聽說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說起碎雪就大是興奮,“從來沒有人能在拾來的碎雪下活命,拾來是我見過最好的刀手。”還有一個,我心裡想起那個斷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來。當然我沒有對常福說。

我們又聊了很久,最後他說要回去準備午飯了才離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還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適中,辣口不辣心。雖然都是些很普通的材料,但他卻能做到色香味俱全。怪不得堂主們不捨得他離開了!

第12章

今天的我有點像初歸的新媳婦,來訪的人一個接一個。常福走後,生婆就端著當歸紅棗煮阿膠過來。“蝶舞小姐,落紅後就要好好的補補身子啊!”她獻媚著道。我看著那碗大補藥,開始擔心自己飲了後會流鼻血了。

生婆其實並不很老,50歲左右吧,一看上去就知道是個精明的生意人。聽常福說,生婆做的是幫這裡的女人張羅衣服與胭脂水粉的小生意,偶爾也會幫她們打胎或接生,算是半個婦產科醫生吧。

“小姐果然長得出塵脫俗,怪不得能雀屏中選,拾來鐵定愛慘你啦。”她不停說著恭維的話。不過千穿萬千,唯獨馬屁不穿,所以雖然明知道她在刻意討好,還是不覺得太討厭。

我從木櫳裡拿出一塊金來,叫她按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做多幾件不同顏色的。不過都是淡粉色系的,因為不想把自己打扮得跟其它土娼一樣的大紅大綠。也讓她按張拾來的尺寸做幾件禦寒的大衣。生婆一見那塊金子就兩眼發光,接過馬上就張羅去了。

木櫳裡真的有很多的黃澄澄的金子,最少也有上百斤吧。但張拾來並不上鎖,任我取來用。他說得沒錯,他,並不是為金子而活著。

“見過常福了嗎?”張拾來一進來就問。“見過了,我們聊了很久,他是個很可愛的人。”“嗯,要是說,這兒誰不會害我的話,那麼就只有常福一個了吧。”他的語氣有點落寞。

“還有我。”我篤定地說。他望定我,不置可否。我也直視他,表明我剛才那話的真實性。

“你要點金器裝飾嗎?”“不要!”在我們的時代帶黃金耳環頸鍊是一件很老土的事啊!所以我脫口而出地的拒絕了,但一時之間還不知該怎麼跟他解釋。“也對,黃金並不適合你。”

幸好他有此認為。

我們沒再談這話題,相對著用膳。

他早上一般都很早就起來練刀,我常常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他舞碎雪。然後一起用早飯,我們也漸漸地熟了起來。我多多少少了解了他的脾性。雖然在外人面前他是個嚴肅冷酷的金子來,但私底下,面對著我的他還是個大男孩,只是比較少言與少笑。我偶爾會跟他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他是個冷麵笑匠,總會在不動聲色中捉弄我作反擊。

而我的“工作”就只是幫他穿衣寬衣,服侍他洗澡。

服侍他洗澡是件很艱難的任務,他總會弄到我全身都溼透,我們常在屋子裡“水戰”,那是我一天裡最快樂的時光!

我洗澡的時候,他會到屋外去舞刀。他一直謹守我們的契約,只會擁著我睡,從未對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