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雜亂證據(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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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破案不能被情緒主導而放棄理智。
目前兩個案子無論是作案手法,案件性質,犯罪時空,犯罪目標都不相同,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並不滿足併案調查的條件,也就不能確認為系列案件或者是連環兇殺案,同一個地方短期內發生兩起案件是會存在偶然性的。
“你已經被情緒主導了,這兩起案件並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表明是同一兇手所為,以現有的證據,他二人互為對方的兇案中的頭號嫌疑人,無論他們之間有著怎樣的糾葛,在此刻他二人的案件仍為獨立兇殺。”
單以公子蘭玉被殺一案現有的證據來看,兇手最大的可能是在眼前這些人之中,而非公子蘭招。
伯景鬱:“可根據蘭玉的乳孃和這位管事的證詞,蘭玉為人和善,從不與人起衝突,在莊子內沒有與人結仇。”
庭淵搖頭:“這只是他們的一面之詞,或是他們眼裡的公子蘭玉,他們真的時刻都在蘭玉身邊嗎?真的能清楚每個人在想什麼嗎?換個思路公子蘭招為什麼要在大白天眾目睽睽之下來殺公子蘭玉?”
若他真的想要來殺公子蘭玉,那麼是不是應該提前謀劃好,而不是現場反映出來的那般憤怒。
至少公子蘭招要在大白天殺公子蘭玉並不容易,他若是激情殺人怎麼進莊子的?又是怎麼避開莊內這麼多人的?若是有人與他裡應外合就與現場激情殺人的手法相悖,行為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他的問題一下便把伯景鬱問住了,伯景鬱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答案。
在二人爭論該不該現在查公子蘭招時,莊內的僕人已經分成兩邊站好了。
只有幾個人在案發時是獨身,沒有人能夠證明。
庭淵問:“你幾人當時都在做什麼?”
站在最前面的僕人說道:“我是莊子裡負責給各院劈柴的,當時我正在劈柴。”
這時另一邊互相之間有證據的人一個說道:“雖然我沒有親眼看到他劈柴,但是我聽見了劈柴的聲音。”
站在他身邊的那個人也說,“我也聽見了,我們兩個都是負責打掃院子,當時我們就在打掃院子外面的落葉,如果他從院子裡出來,我們肯定能看見。”
庭淵點了個頭,“那你站他們那一頭去吧。”
間接證人也算證人。
另一個看著年紀比較大的阿公說道:“我當時在後山給菜澆水。”
旁邊的女僕站了出來,“阿公挑水去後山時我看到了,還與他打了招呼。”
“我也能為阿公證明。”
……
隨著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幾個人逐漸說出自己當時在做什麼後,都有人能夠為他做間接的證明,到最後一個人都不剩。
伯景鬱看向庭淵,意思好像是在說:看吧,我就說兇手是公子蘭招。
庭淵:“你們可想清楚了,確定自己沒有為旁人作偽證,如果查到後期發現你們的證據是假的,作偽證的人是要一起連坐的,如果現在有人反悔站出來,我可以既往不咎。”
他二人雖是以官府的名義在查案,可終究不算官府的人,迷途知返對調查方向還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時,是可以從寬處理甚至不處理的。
沒有人站出來。
伯景鬱:“現在可以調查公子蘭招了嗎?”
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他們都不是兇手,那麼就只剩下公子蘭招了。
庭淵點頭:“當然可以,不過要等官府過來之後讓他們去找公子蘭招。”
他們就四個人,上哪裡去找公子蘭招?
再者,眼前這些人,只是初步排除了嫌疑,並未徹底洗清嫌疑。
並非所有案件的兇手都是擺在明面上的。
庭淵轉身又進了公子蘭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