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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為命。
同分一個烤紅薯,同吃一份盒飯,同喝一杯水。
那天夜裡,十九歲的許暖忍著嘔吐,將那隻狼犬剝皮、清洗、剖出內臟……那一刻,它是他們救命的餐。
在這之前,許暖和所有女孩一樣,很喜歡小動物。
以前,孟古的家裡,就養過一隻大黃狗,孟古喊它阿黃。阿黃的“工作”很忙,不是跟著孟古走在去學校的路上,就是和隔壁的一隻名叫小黑的狗一起去鄰村找別的狗“串門”。偶爾,許暖去桃花寨子的河邊洗衣服的時候,阿黃也會屁顛屁顛地跟在她身後,一同跟在許暖身後的,還有孟古的傻小叔,那個眉目如畫的英俊傻瓜少年——孟謹誠。
傻傻的謹城小叔。壞壞的孟古哥哥。“工作”忙碌的阿黃。
這曾經是許暖十六歲之前,生活裡最重要最重要的部分。
可是,十六歲之後,一次命運的突變,使得許暖不得不跟著趙小熊,逃離了桃花寨子,逃�